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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交通质监局关于福州港罗源湾港区将军帽作业区一期工程道路工程等4个单位工程质量鉴定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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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能(罗源)港务有限公司:

福州港罗源湾港区将军帽作业区一期工程道路、设备基础、港区堆场外地面、堆场管网等4个单位工程于2017年10月5日开工,2018年9月16日完工。我局对以上4个单位工程进行了质量鉴定。

一、工程概况

福州港罗源湾港区将军帽作业区一期工程港区内道路工程长约为2.2公里,港区堆场外地面面积约为6.1万平方米,面层均采用高强联锁块铺砌。设备基础包含取料机基础3条。

 

二、参建单位

工程建设单位为华能(罗源)港务有限公司,设计单位为中交水运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施工单位为中建筑港集团有限公司,监理单位为厦门港湾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三、工程质量鉴定

在施工自检、监理检验合格以及建设单位2019年1月2日组织工程预验收合格的基础上,结合检测单位的验证性检测结果和福建省港航管理局勘测中心出具的交工阶段复核测量报告(其结论均符合标准及设计要求),我局对参建单位所提供的质量控制资料和质量检验资料进行了完整性核查,于2019年1月23日对工程观感质量进行了抽查,并对质量保证资料中存在的问题及工程观感质量的缺陷提出了整改要求。相关单位经过多次整改后,最终于2019年4月9日提交了经建设、监理单位确认的整改反馈资料,我局对整改反馈资料进行了复核性抽查。综上,经我局核查,福州港罗源湾港区将军帽作业区一期工程道路、设备基础、港区堆场外地面、堆场管网等4个单位工程质量均符合《水运工程质量检验标准》(JTS 257-2008)检验合格规定。质量鉴定意见如下:

(一)道路工程

1.该单位工程共分为基层及垫层、面层等2个分部工程,各分部工程质量均符合质量合格的规定;

2.质量控制资料和所含分部工程有关安全和主要功能的检验资料基本完整;

3.主要功能项目的抽查结果符合标准的相应规定;

4.观感质量评价综合得分率为82.14%,符合质量检验标准要求。

该单位工程质量符合《水运工程质量检验标准》(JTS 257-2008)检验合格规定。

设备基础工程

1.该单位工程共分为SR1设备基础、SR2设备基础、SR3设备基础等3个分部工程,各分部工程质量均符合质量合格的规定;

2.质量控制资料和所含分部工程有关安全和主要功能的检验资料基本完整;

3.主要功能项目的抽查结果符合标准的相应规定;

4.观感质量评价综合得分率为85%,符合质量检验标准要求。

该单位工程质量符合《水运工程质量检验标准》(JTS 257-2008)检验合格规定。

港区堆场外地面工程

1.该单位工程共分为基层及垫层、面层等2个分部工程,各分部工程质量均符合质量合格的规定;

2.质量控制资料和所含分部工程有关安全和主要功能的检验资料基本完整;

3.主要功能项目的抽查结果符合标准的相应规定;

4.观感质量评价综合得分率为82.14%,符合质量检验标准要求。

该单位工程质量符合《水运工程质量检验标准》(JTS 257-2008)检验合格规定。

(四)堆场管网工程

1.该单位工程共分为管沟、管井等2个分部工程,各分部工程质量均符合质量合格的规定;

2.质量控制资料和所含分部工程有关安全和主要功能的检验资料基本完整;

3.主要功能项目的抽查结果符合标准的相应规定。

该单位工程质量符合《水运工程质量检验标准》(JTS 257-2008)检验合格规定。

四、有关要求和建议

使用单位应定期对堆场进行沉降观测,并加强维护。

 

附件:福建省交通建设质量安全监督局水运工程质量鉴定证书(闽交质监水鉴2019〕8号)

 

                             福建省交通质监局

                                     2019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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