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福建省交通建设质量安全中心 >> 政府信息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福建省交通质监局关于湄洲湾港肖厝港区肖厝作业区18A、18B、18C号泊位工程18C号泊位码头(先期工程)等4个单位工程质量鉴定的意见
文号:      来源:      索引号:

福建省泉港八方码头有限公司:

湄洲湾港肖厝港区肖厝作业区18A18B18C号泊位工程项目18C号泊位码头(先期工程)、18C号泊位码头前沿停泊水域、18C号泊位回旋水域(先期工程)、西围堤(先期工程)等4个单位工程于20131121日开工,2015820日完工。建设单位于2018910日提交了交工质量鉴定申请,我局对以上单位工程进行了质量鉴定。

 

一、工程概况

湄洲湾港肖厝港区肖厝作业区18C号泊位建设规模为新建17000吨重件滚装泊位,泊位长度为120米,中部布置滚装平台,平台宽度为16米。码头采用重力式沉箱结构,前沿停泊水域设计底高程-7.7米(肖厝理论最低潮面,下同),其中滚装平台范围前沿停泊水域长84米,宽148米,其余停泊水域宽37米。回旋水域呈圆形布置,直径310米,设计底高程-8.4米。西围堤工程采用抛石斜坡堤结构,长965.15米。

根据项目建设实际需要,经建设单位申请、福建省湄洲湾港口管理局审核同意,18C号泊位、西围堤等分期建设实施,本次质量鉴定的4个单位工程中,18C号泊位码头(先期工程)、18C号泊位回旋水域(先期工程)、西围堤(先期工程)为先期建设实施部分。其中,18C泊位码头(先期工程)建设内容包括基础、沉箱、胸墙、护轮坎、橡胶护舷、系船柱等,不含码头3.5米胸墙后侧现浇混凝土面层、轨道安装、后轨基础、钢盖板、钢轨道梁、钢轨道梁支座、滚装通道路面及两侧挡土墙未实施部分(长39.6米)、排水、供电照明、通信控制等。18C号泊位回旋水域(先期工程)底高程开挖至-4.0米。西围堤(先期工程)建设内容包括堤心石、块石护底、抛石棱体、块石护面等,不包含路缘石、浆砌块石挡墙、袋装砂围堰、内侧倒滤层、强夯和振动碾压等。

 

二、参建单位

工程建设单位为福建省泉港八方码头有限公司,设计单位为中交第三航务工程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施工单位为福建省港口工程有限公司,监理单位为福建省陆海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原福建陆海建设监理所)。

三、工程质量鉴定

在施工自检、监理检验合格及建设单位于20171228日组织工程预验收合格的基础上,结合福建省港航管理局勘测中心出具的交工阶段测量复核结果报告,我局对参建单位所提供的质量控制资料和质量检验资料进行完整性核查,于2018919日对工程实体进行了抽查,并对施工质量保证资料中存在的问题及工程实体的缺陷提出了整改要求。相关单位多次整改后,于201941日提交了经建设、监理单位确认的最终整改反馈资料,我局对整改反馈资料进行了复核性抽查。经核查,湄洲湾港肖厝港区肖厝作业区18A18B18C号泊位工程18C号泊位码头(先期工程)、18C号泊位码头前沿停泊水域、18C号泊位回旋水域(先期工程)、西围堤(先期工程)等4个单位工程质量符合《水运工程质量检验标准》(JTS 257-2008)检验合格规定,质量鉴定意见如下:

(一)18C号泊位码头(先期工程)单位工程

1.该单位工程共分为基础、墙身、上部结构、后方回填、停靠船与防护设施等5个分部工程,各分部工程质量均符合质量合格的规定。

2.质量控制资料和所含分部工程有关安全和主要功能的检验资料完整。

3.主要功能项目的抽查结果符合标准的相应规定。

4.观感质量评价综合得分率为 87.8% ,符合质量检验标准要求。

该单位工程质量符合《水运工程质量检验标准》(JTS 257-2008)检验合格规定。

(二)18C号泊位码头前沿停泊水域单位工程

福建省港航管理局勘测中心多波束扫测结果表明,18C号泊位码头前沿停泊水域设计底边线以内水域无浅点,开挖范围满足设计要求,开挖断面不小于设计开挖断面,边坡坡度满足设计要求;码头前沿安全地带以内区域超深、超宽值在设计允许范围内。

该单位工程质量符合《水运工程质量检验标准》(JTS 257-2008)检验合格规定。

(三)18C号泊位回旋水域(先期工程)单位工程

福建省港航管理局勘测中心多波束扫测结果表明,18C号泊位回旋水域(先期工程)设计底边线以内水域无浅点,开挖范围满足设计要求,开挖断面不小于设计开挖断面,边坡开挖范围和坡度满足设计要求。

该单位工程质量符合《水运工程质量检验标准》(JTS 257-2008)检验合格规定。

(四)西围堤(先期工程)单位工程

1.该单位工程共分为堤身、护面、挡土墙等3个分部工程,各分部工程质量均符合质量合格的规定。

2.质量控制资料和所含分部工程有关安全和主要功能的检验资料完整。

3.主要功能项目的抽查结果符合标准的相应规定。

4.观感质量评价综合得分率为85.0 % ,符合质量检验标准要求。

该单位工程质量符合《水运工程质量检验标准》(JTS 257-2008)检验合格规定。

 

附件:福建省交通建设质量安全监督局水运工程质量鉴定证书(闽交质监水鉴2019〕07号)      

 福建省交通质监局

                                                          2019年4月4日




附件下载
    闽交质监〔2019〕55号附件.doc
版权所有 福建省交通建设质量安全中心  备案号:闽ICP备05021787号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东水路18号  电话:0591-87077660
制作维护:福建省交通信息通信与应急处置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