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在建公路水运工程建设单位,各设区市(区)交通质监站(局)、沿海各水运质监站: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交通运输部、福建省交通运输厅《关于扎实推动2019年春节期间交通项目建设确保一季度“开门红”的通知》(闽交建明电〔2019〕3号)与《关于切实做好2019年春节、元宵节及全国“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闽交安明电〔2019〕4号)精神,全面加强在建公路水运工程春节后复工质量安全管理,有序推进项目建设,我局决定组织开展2019年在建公路水运工程春节后复工质量安全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我局监督的在建公路水运工程项目,重点抽查在建高速公路工程、普通公路国省干线工程及大、中型水运工程。
二、检查方式与方法
(一)参建单位自查。各在建公路水运工程建设、监理、施工等参建单位应做好复工前各项准备工作,并组织开展春节后复工质量安全状况全面自查、复查,确保工程符合复工条件。
(二)项目管理单位开展检查。各项目管理单位要按照省厅要求,组织好管辖的在建公路水运工程节后复工条件检查工作,督促项目参建单位加强施工现场质量安全管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强化隐患排查整治,完善安全生产工作措施,确保项目安全生产。
(三)省级组织开展随机抽查。省交通质监局将对监督的在建公路水运工程项目2019年春节后复工质量安全管理工作情况进行抽查。采取听取建设单位工作介绍、查阅参建单位内业资料和施工现场抽查相结合的方式,检查结果将进行通报。
三、检查主要内容
(一)建设、监理、施工等参建单位自查、复查和问题整改情况;项目管理单位开展复工检查和问题整改情况。
(二)项目主要参建人员到岗及履约履职情况。
(三)复工前安全教育和技术交底,尤其针对新来的一线作业及现场管理人员的专项安全培训情况。
(四)特种设备管理状况。
(五)施工现场质量安全状况。
四、时间安排
省交通质监局抽查工作从2019年2月中下旬开始至3月初(具体行程由检查组确定,不再另行通知)。
五、有关要求
(一)各单位要早谋划早准备,按照春节后复工工作要求认真组织实施,加强进场人员培训教育管理和建设要素调度,做好复工前安全生产条件审查工作,提高质量安全意识,规范质量安全行为,完善现场安全防护措施,坚决防范和遏制在建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二)检查工作注重实效,防止检查“上下一般粗、好坏一起查”,尤其要加强对大临设施、特种设备、施工驻地等高危薄弱环节、薄弱部位开展“靶向式”检查;同时要严格规范执法,对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不力、安全隐患整改落实不到位、施工现场存在较多安全隐患要依法查处,确保行政执法工作“长牙、到位”。
(三)各级质监机构应按照省厅及主管部门工作部署,参照本通知要求,做好管辖范围的在建公路水运工程春节后复工质量安全检查工作。同时应及时汇总、梳理、归纳抽查结果材料(内容包括:存在主要问题、整改要求及处理意见等),并通报抽查结果。
(四)检查工作要统筹考虑,突出重点,安排好检查内容及行程等,切实做到“动静小、成效好”。
福建省交通质监局
2019年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