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福建省交通建设质量安全中心 >> 政府信息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福建省交通质监局关于湄洲湾航道三期工程(Ⅱ阶段)01标段湾内航段单位工程质量鉴定的意见
文号:      来源:      索引号:

福建省湄洲湾港口管理局:

湄洲湾航道三期工程(Ⅱ阶段)01标段湾内航段单位工程于2015年11月28日开工,2018年12月14日完工。我局对该单位工程进行了质量鉴定。

一、工程概况

湄洲湾航道三期工程(Ⅱ阶段)01标段湾内航段工程位于黄干岛附近海域B点至大生岛附近海域C点以北0.95公里区域(BC航段中部的林齿礁炸礁工程已完成验收,不在本次验收范围),航道有效宽度350米,设计底标高-21.5米(当地理论最低潮面),设计疏浚工程量约为1.08万方,疏浚区域设计边坡1:5,设计炸礁工程量约为33.25万方,炸礁区域设计边坡1:0.75。

二、参建单位

工程建设单位为福建省湄洲湾港口管理局,设计单位为福建省港航勘察设计研究院,施工单位为长江航道局,监理单位为福建省陆海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三、工程质量鉴定

在施工自检、监理检验合格以及建设单位于2019年1月3日组织的预验收合格的基础上,结合扫海测量单位福建省港航管理局勘测中心出具的第三方扫测资料我局对参建单位所提供的质量保证资料和质量自评资料进行了完整性核查,并对质量保证资料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整改要求。相关单位整改后,于2019年1月14日提交了整改反馈资料。  

经核查,湄洲湾航道三期工程(Ⅱ阶段)01标段湾内航段单位工程质量符合《水运工程质量检验标准》(JTS 257-2008)检验合格规定,质量鉴定意见如下:  

福建省港航管理局勘测中心多波束扫测结果表明,湄洲湾航道三期工程(Ⅱ阶段)01标段湾内航段工程设计底边线以内水域无浅点;设计底边线以内水域的开挖范围满足设计要求,开挖断面不小于设计开挖断面;边坡开挖范围和坡度满足设计要求。

该单位工程质量符合《水运工程质量检验标准》(JTS 257-2008)检验合格规定。

 

附件:福建省交通建设质量安全监督局水运工程质量鉴定证书(闽交质监水鉴2019〕02号)

 

 

 

 

                              福建省交通质监局

                              2019年1月15日




附件下载
    闽交质监〔2019〕10号附件.doc
版权所有 福建省交通建设质量安全中心  备案号:闽ICP备05021787号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东水路18号  电话:0591-87077660
制作维护:福建省交通信息通信与应急处置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