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顺邵高速公路发展有限公司:
根据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部令2004年第3号)、《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交公路发〔2010〕65号)和《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部令2017年第28号)等有关规定,南平市顺昌至邵武高速公路工程已完成交工验收前工程质量验证性检测工作。我局对你司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核,将《南平市顺昌至邵武高速公路交工前质量核验意见》印发你司。
附件:南平市顺昌至邵武高速公路交工验收前质量核验意见
福建省交通质监局
2019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