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区)交通质监站(局)、沿海各水运质监站,各在建项目建设单位:
为贯彻落实2018年12月4日召开的交通运输部全国交通运输安全生产视频会议与省交通运输厅第四季度安全生产工作例会的精神,深刻吸取2018年11月4日湄洲湾港福建东港石油化工实业有限公司2000吨码头在执行装船作业时发生裂解碳九泄露造成海洋和空气污染的事故教训,切实做好岁末年初交通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工作,坚决防范遏制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现将福建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闽交安明电〔2018〕39号)、《关于转发省政府安委会2018年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闽交综治明电〔2018〕17号)转发你们,请结合以下意见一并认真贯彻落实:
一、严格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临近年底,建设任务更加繁重,安全生产保障压力剧增,各单位要提高思想认识,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总体要求,以及按照《福建省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的要求,切实履行行业、属地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履职尽责到位。
二、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工程项目参建单位要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严格履行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全员岗位责任制,特别是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责任,规范安全生产管理行为,持续推进施工安全标准化建设,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控,提高施工现场安全防护能力,加大宣传教育力度,严格落实三级技术交底制度,切实提高从业人员规范操作意识,规范现场施工作业行为。
三、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各单位要督促参建单位完善和落实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特别是要严格落实质量安全责任登记制度、安全生产条件审查制度、危险源公示告知制度、危险性较大工程领导带班制度、安全生产风险评估制度、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制度、安全应急管理制度、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制度等,以及严格执行隧道施工安全九条规定,进一步加强夜间施工质量安全管理,确保各项制度落实执行到位。
四、严格落实隐患排查整治。各单位要督促参建单位建立健全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完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机制,加强施工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动态管理。特别要加强重点部位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尤其是加强对复杂地质条件下的各类隧道施工,高墩大跨径桥梁施工、深基坑、脚手架、高支模、挖孔桩施工,高边坡施工、爆破作业、交叉跨线作业、水上作业、沉箱出运安装、用气、用电及特种设备使用管理等施工安全管控,对公路水运工程现场施工安全生产关键环节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对排查出来的安全隐患要做到“4个100%”,即:100%制表列出清单,100%建立台账,100%制定整改方案,100%落实事故隐患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到位”。
五、抓好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持续开展“清剿火患”战役,开展消防检查自查,加强消防宣传教育,深入排查火灾隐患,要督促施工企业重点加强对施工现场、项目驻地、民工住房、火工用品和各类气瓶、电气的使用情况等进行专项检查,切实采取有效措施,保障施工安全。
六、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各单位要结合当前施工安全生产特点,周密安排部署安全生产管理工作,高度重视冬季极端恶劣天气的预防预控,进一步细化完善各类应急预案,做好各项应急物资储备,合理安排应急力量,完善应急救援机制,强化应急演练,告知相关人员应急避险措施。严格执行领导带班、重要岗位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保持畅通信息渠道,遇到突发事件或事故险情要做到科学应对、及时有效妥善处理,并按有关规定及时、准确报告。
七、按时做好信息报送工作。各单位应指定专人负责,及时做好信息报送工作,不得谎报、虚报、瞒报、漏报。从即日起至2019年全国“两会”结束是今冬明春防火期,请各设区市(区)交通质监站(局)、沿海各水运质监站于12月起,每月21日前报送当月火灾防控工作工作小结;全国“两会”结束后1日内报送火灾防控工作工作总结报告。
联系人:郑一林;
联系电话:0591-87077661;
报送邮箱:anjianchu888@163.com。
附件:
1.《福建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闽交安明电〔2018〕39号)
2.《福建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转发省政府安委会2018年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闽交综治明电〔2018〕17号)
福建省交通质监局
2018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