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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交通质监局关于湄洲湾港东吴港区罗屿作业区9号和10号泊位工程9号泊位前沿通航水域单位工程质量鉴定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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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罗屿港口开发有限公司:

湄洲湾港东吴港区罗屿作业区9号和10号泊位工程9号泊位码头前沿通航水域工程于20161110开工,201863日完工。我局对该单位工程进行了质量鉴定。

一、工程概况

湄洲湾港东吴港区罗屿作业区9号泊位码头前沿通航水域呈不规则形状布置,水域范围角点坐标分别为A(X=2786104.125,Y=399876.183),B(X=2786370.437, Y=400112.126)C(X=2786485.433,Y=400214.008), D(X=2787236.014,Y=400305.888),E( X=2787455.650 ,Y=400119.505), F(X =2787465.016 ,Y =399970.847)。前沿通航水域设

计底标高为-21.5m(秀屿理论最低潮面)。

二、参建单位

建设单位为福建省罗屿港口开发公司,设计单位为中交第三航务工程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施工单位为中交第四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监理单位为福建省陆海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三、工程质量鉴定

在施工自检、监理检验合格以及建设单位于201865组织工程预验收合格的基础上,结合扫海测量单位中交第三航务工程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出具的第三方扫测资料,我局对建设单位于2018611日提供的质量控制资料和质量检验资料进行了完整性核查。经核查,湄洲湾港东吴港区罗屿作业区9号和10号泊位工程9号泊位前沿通航水域工程质量符合《水运工程质量检验标准》(JTS 257-2008)检验合格规定,质量鉴定意见如下: 

中交第三航务工程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扫测结果表明,9号泊位前沿通航水域范围设计底边线以内水域无浅点;设计底边线以内水域的开挖范围满足设计要求,开挖断面不小于设计开挖断面;边坡开挖范围和坡度满足设计要求。

该单位工程质量符合《水运工程质量检验标准》(JTS 257-2008)检验合格规定。

 

附件:福建省交通建设质量安全监督局水运工程质量鉴定证书(闽交质监水鉴201808号)

 

 

福建省交通质监局

2018612

附件

福建省交通建设质量安全监督局

水运工程质量鉴定证书

     工程项目名称:湄洲湾港东吴港区罗屿作业区  证书编号:闽交质监水鉴〔201808   

                      9号和10号泊位工程

单位工程名称

9号泊位前沿通航水域工程

工程概况

湄洲湾港东吴港区罗屿作业区9号泊位码头前沿通航水域呈不规则形状布置,水域范围角点坐标分别为A(X=2786104.125,Y=399876.183),B(X=2786370.437, Y=400112.126)C(X=2786485.433,Y=400214.008), D(X=2787236.014,Y=400305.888)

E( X=2787455.650 ,Y=400119.505),F(X =2787465.016 ,Y =399970.847)。前沿通航水域设计底标高为-21.5m(秀屿理论最低潮面)。

建设单位

福建省罗屿港口开发公司

项目负责人

吴先孟

设计单位

中交第三航务工程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

 

监理单位

福建省陆海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

陈华兴

施工单位

中交第四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

于广涛

开工时间

2016.11.10

完工时间

2018.6.3

交工质量

鉴定时间

 

质量鉴定依据

《水运工程质量检验标准》(JTS 257-2008

 

        

经我局鉴定,湄洲湾港东吴港区罗屿作业区9号和10号泊位工程9号泊位前沿通航水域单位工程质量符合《水运工程质量检验标准》(JTS 257-2008)检验合格规定。

 

 

(局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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