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在建水运工程项目建设单位、沿海各水运质监站:
为进一步加强我省水运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强化相关单位质量安全主体责任落实,规范从业单位的质量安全管理行为,提升在建项目的质量安全管理水平,根据2017年度监督计划,我局将组织开展2017年第三季度在建水运工程质量安全督查暨中秋国庆两节和重大活动前施工安全检查,方案如下:
一、督查范围
全省在建水运工程项目。
二、检查时间行程安排
检查时间初定为2017年9月中下旬,具体检查行程由检查组根据工作安排自行决定。
三、检查方式
本次大检查分省级抽查和各港口局辖区自查。
(一)省级抽查:省局在每个港口局辖区抽查1-2个省级监督在建水运工程项目,联合项目辖区水运质监站开展项目抽查工作。
(二)各港口局辖区自查:各港口局水运质监站开展本辖区各在建水运工程项目施工安全检查工作,检查工作由各港口局水运质监站自行拟定方案、组织实施。
四、检查主要内容
(一)抽查在建水运工程项目参建单位质量安全管理行为,工程实体质量及施工现场施工安全情况。(具体抽查内容见附件)
(二)检查各项目中秋、国庆两节期间、重大活动前施工安全工作部署情况。
五、督查组成员
督查组成员如下:
组长:程李凯
组员:陈阵阵、林积大、王兴、宋建平、孙毅翔
六、有关要求
(一)各在建水运工程项目建设单位应牵头组织做好中秋、国庆两节期间、重大活动前施工安全工作,督促施工、监理单位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组织开展施工现场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落实防台防汛工作要求。
(二)各港口局水运质监站应结合监督工作计划,组织开展本辖区施工安全检查工作,对辖区内各在建水运工程项目开展施工安全大检查,督促各项目做好中秋、国庆两节期间、重大活动前施工安全工作。
(三)督查工作采取查看现场、查阅资料、实体质量检测等方式进行检查。督查组应将有关问题当场向参建单位反馈,并提出整改意见和要求,及时签发监督抽查意见书。
(四)督查实行督查组负责制,督查组组长应统筹考虑,提前安排好督查工作及行程计划等;督查组应在督查过程及时对违法违规行为开展取证工作。
(五)督查工作应严格遵守廉政建设有关规定,应按有关规定在督查过程缴纳伙食费用,检查、配合检查组的相关单位、人员和车辆应按工作需要严格控制,做到轻车简从,同时注意自身安全。
附件:水运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内容汇总表
福建省交通质监局
2017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