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区)交通质监站(局),沿海各水运质监站,各公路水运工程甲级、乙级试验检测机构:
为满足我省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工作管理需要,进一步加强与完善试验检测专家库的管理,现将组织推荐我省公路水运工程试检测专家人选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名额
(一)市级交通质监机构中从事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技术或管理工作且符合推荐条件的专家人选,由各设区市(区)交通质监站(局)、沿海水运质监站择优推荐,每单位推荐2人。
(二)各公路水运工程甲级、专项类和乙级试验检测机构择优推荐本机构专家人选,并对推荐专家人选进行排序。甲级和专项类试验检测机构推荐2人;具有公路水运工程两项等级的乙级试验检测机构推荐2人(公路水运工程专业专家各1人),只有一项等级的乙级试验检测机构推荐1人。
二、推荐条件
专家推荐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职业道德和科学操守,坚持原则,在专家活动中能够公平、公正、客观、实事求是地提出咨询意见、建议或技术服务。
(二)身体健康,能胜任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检查、评审、咨询等各项工作,并具备随机抽取参加检测行业管理工作条件。
(三)熟悉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政策法规、标准规范,具有相关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称,有5年以上公路或水运工程试验检测工作经历并取得较好业绩。
(四)具有较高的专业技术水平,较强的分析、语言表达和组织文字材料的能力。
(五)具有参加编写标准规范,参加计量认证、资质评审、国家实验室认可等有关试验检测专业活动经历的,可优先推荐。
三、推荐程序
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专家人选由个人申请和单位推荐相结合的方式产生。不接受个人单独申报。
(一)申请人填写《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专家库专家人选推荐表》(附件1,以下简称《推荐表》)。
(二)经所在单位同意后报送省交通质监局审核。
四、报送要求
(一)请各推荐单位高度重视,认真组织,严格把关,推荐出高学术水平的专家。
(二)请各推荐单位于2018年5月10日前将申报材料提交省交通质监局资质处,逾期不予受理。
申请材料包括:
1、推荐单位的推荐函1份。
2、《推荐表》1份、《福建省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专家库专家推荐人选汇总表》(附件2)1份。
(三)上述材料中《推荐表》、《汇总表》电子版发至邮箱:szzzb189@163.com。地址:福州市鼓楼区东水路18号交通综合大楼东楼18层资质处。联系人:申晓彤、张燕。电话:0591-87077652,87077655。
附件:
1.《福建省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专家库专家人选推荐表》
2.《福建省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专家库专家推荐人选汇总表》
福建省交通质监局
2018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