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室主要职责
一、综合协调局各处室,做好上传下达;
二、负责机关文电、机要、保密、档案、印鉴管理、来访接待等综合文秘工作;
三、负责督查督办工作;
四、负责固定资产管理工作;
五、负责公务接待和会议管理工作;
六、组织实施效能建设工作;
七、组织实施政务公开工作;
八、组织实施新闻宣传工作;
九、协调、督办省交通运输厅对局的绩效考核工作,组织开展局各处室、地市交通(港口)质监机构绩效考核工作;
十、负责局机关内保、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工作,并指导地市交通(港口)质监机构综治工作。
十一、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总工室主要职责
一、宣传贯彻质量安全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标准和规范;
二、拟订质量安全监督综合管理办法和相关规定,审核规范性文件合法性;组织质量安全发展规划和综合业务工作;
三、组织全省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信用考核工作;
四、负责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安全行政执法的管理工作;
五、统计、分析全省交通建设工程质量状况;
六、受理质量安全问题投诉、举报和质量仲裁申请,跟踪、督促检查办理情况;
七、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公路工程监督处主要职责
一、宣传贯彻公路工程质量安全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标准和规范;
二、拟订公路工程质量监督制度、办法和细则;
三、负责公路工程质量监督和行政执法工作;
四、具体实施公路工程安全生产监督和行政执法工作;
五、参与公路工程信用考核工作。
六、指导地市交通质监机构开展公路工程质量监督工作;
七、负责全省公路工程质量安全状况分析工作;
八、承办公路工程质量问题投诉、举报的调查处理、质量事故调查处理和质量仲裁工作,参与公路工程安全生产问题投诉与举报的调查处理工作;
九、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水运工程监督处主要职责
一、宣传贯彻水运工程质量安全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标准和规范;
二、拟订水运工程质量监督制度、办法和细则;
三、负责水运工程质量监督和行政执法工作;
四、具体实施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和行政执法工作;
五、参与水运工程信用考核工作;
六、指导地市交通(港口)质监机构开展水运工程质量监督工作;
七、负责全省水运工程质量安全状况分析工作;
八、承办水运工程质量问题投诉、举报的调查处理、质量事故调查处理和质量仲裁工作,参与水运工程安全问题投诉与举报的调查处理工作;
九、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工程安全监督处主要职责
一、宣传贯彻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标准和规范;
二、拟订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制度、办法和细则;
三、指导地市交通(港口)质监机构对公路水运工程的安全生产监督工作;
四、负责组织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和行政执法工作,组织安全生产检查;
五、参与公路水运工程信用考核工作;
六、负责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能力考核和管理工作;
七、组织或参与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
八、承办公路水运工程安全问题投诉、举报的调查处理工作;
九、承担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统计分析和信息收集报送工作;
十、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资质管理处主要职责
一、宣传贯彻交通建设市场资质和资格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标准和规范;
二、拟订交通建设市场资质和资格管理制度、办法和细则;
三、负责全省公路水运工程施工、监理和试验检测企业资质管理工作,及监理和试验检测人员岗位登记管理工作;
四、负责资质、资格管理的行政执法工作;
五、组织开展地市交通(港口)质监机构的考核检查工作;
六、参与公路水运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和信用考核工作;
七、参与公路水运工程质量安全问题投诉、举报的调查处理工作;
八、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检测管理处主要职责
一、宣传贯彻试验检测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标准和规范;
二、拟订质量监督抽检和竣(交)工验收检测管理制度、办法和细则;
三、负责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监督抽检及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检测工作质量监督检查工作;
四、参与公路水运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和信用考核工作;
五、汇总、分析公路水运工程监督抽检数据和竣(交)工验收检测数据;
七、承办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监督抽检、竣(交)工验收检测工作质量投诉、举报的调查处理工作,参与公路水运工程质量安全问题投诉、举报的调查处理工作;
八、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科教信息处主要职责
一、宣传贯彻国家及上级部门有关科研、教育培训、信息化建设等制度、方针和政策;
二、拟订科研、教育培训和信息化建设制度、办法和细则;
三、负责科研项目的管理工作;
四、组织开展业务培训、考试等管理工作;
五、负责局内干部职工继续教育工作;
六、组织实施质量安全监督信息化建设;
七、宣传和推广质量安全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的政策、技术;
八、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政治处(人事处)主要职责
一、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上级党组织和本组织决议;
二、组织实施党建工作;
三、组织实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四、负责干部职工队伍建设管理工作;
五、负责工资、计生、出国(境)管理、学历学位教育、退休人员、人事档案等工作;
六、协调工会、共青团、妇女等群团组织工作;
七、指导地市交通(港口)质监机构党建和精神文明建设;
八、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财务处主要职责
一、宣传贯彻国家财经政策、会计法规和各项财务制度;
二、制定财务管理制度;
三、负责单位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工作,审核单位各项收支。
四、协助做好固定资产管理工作;
五、承担经济合同协议审核工作;
六、承担财务档案的整理、归档、使用和注销工作;
七、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监察审计处主要职责
一、监督检查党章、党纪、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贯彻执行情况;
二、组织实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三、监督检查干部职工权力行使;
四、受理对干部职工违法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
五、调查干部职工违法违纪案件,按照规定提出处理建议;
六、受理干部职工不服党纪政纪处分的申述;
七、指导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并督促检查;
八、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