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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交通质监局关于国投湄洲湾煤炭码头一期工程生活区陆域形成等2个单位工程质量鉴定的意见
文号:闽交质监〔2017〕14号      来源:福建省交通运输厅      索引号:

 

国投湄洲湾港口有限公司

国投湄洲湾煤炭码头一期工程生活区陆域形成、生活区道路与场地等2个单位工程于2013827日开工,2015620日完工。我局对以上单位工程进行了质量鉴定。

一、工程概况

国投湄洲湾煤炭码头一期工程生活区陆域形成面积约5.26,采用海砂及开山料陆上回填形成,场地设计标高10.35m(秀屿理论最低潮面);生活区道路与场地工程主要布置有道路、地下管井、球场、生活区周边围墙等生活辅助设施。

 

二、参建单位

工程建设单位为国投湄洲湾港口有限公司,EPC总承包单位为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中交第三航务工程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联合体,设计单位为中交第三航务工程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施工单位为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监理单位为天津中北港湾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三、工程质量鉴定

在施工自检、监理检验合格及建设单位于2016920日组织工程预验收合格的基础上,结合测量单位出具的测量复核结果报告,我局对参建单位所提供的质量保证资料和质量自评资料进行了完整性核查,于20161018日对工程观感质量进行了抽查,并对质量保证资料中存在的问题及工程观感质量的缺陷提出了整改要求;经多次整改,建设单位于201713日提交了最终整改反馈资料。经核查,国投湄洲湾煤炭码头一期工程生活区陆域形成、生活区道路与场地等2个单位工程质量符合《水运工程质量检验标准》(JTS 257-2008)检验合格规定,质量鉴定意见如下:

(一)生活区陆域形成工程

1.该单位工程包含陆域回填、地基处理、护坡等3个分部工程,各分部工程质量符合质量合格的规定;

2.质量控制资料和所含分部工程有关安全和主要功能的检验资料基本完整;

3.主要功能项目的抽查结果符合标准的相应规定。

综上,该单位工程质量符合《水运工程质量检验标准》(JTS 257-2008)检验合格规定。

(二)生活区道路与场地工程

1.该单位工程包含道路基层与垫层、道路面井、地下管井、足球场、篮球场、网球场、普通围墙等7个分部工程,各分部工程质量符合质量合格的规定;

2.质量控制资料和所含分部工程有关安全和主要功能的检验资料基本完整;

3.主要功能项目的抽查结果符合标准的相应规定。

4.观感质量评价综合得分率为87.8%,符合质量检验标准要求。

综上,该单位工程质量符合《水运工程质量检验标准》(JTS 257-2008)检验合格规定。

 

附件:福建省交通建设质量安全监督局水运工程质量鉴定证书(闽交质监水鉴[201702号)

 

福建省交通质监局

                    2017年1月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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