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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交通质监局关于国投湄洲湾煤炭码头一期工程道路与堆场工程(生产区)质量鉴定的意见
文号:闽交质监〔2016〕199号      来源:福建省交通质监局      索引号:

国投湄洲湾港口有限公司:

  国投湄洲湾煤炭码头一期工程道路与堆场工程(生产区)于2012329日开工,2014625日完工。我局对该单位工程进行了质量鉴定。

  一、工程概况

  国投湄洲湾煤炭码头一期工程道路与堆场工程(生产区)主要施工内容为3条堆料机基础和2条取料机基础,以及堆取料机基础之间的堆场。其中堆场长×宽均为1160m×51.4m,面层为联锁块结构;进场道路共计7条,全长6117m,道路侧边设置电缆沟及排水明沟。

  二、参建单位

  工程建设单位为国投湄洲湾港口有限公司,EPC总承包单位为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中交第三航务工程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联合体,设计单位为中交第三航务工程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施工单位为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监理单位为天津中北港湾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三、工程质量鉴定

  在施工自检、监理检验合格以及建设单位于2015923日组织的预验收合格的基础上,结合检测(测量)单位出具的验证性检测及测量复核结果,我局对参建单位所提供的质量保证资料和质量自评资料进行了完整性核查,于201648日对工程观感质量进行了抽查,并对质量保证资料中存在的问题及工程观感质量的缺陷提出了整改要求。相关单位整改后,于2016627日提交了最终整改反馈资料。经核查,国投湄洲湾煤炭码头一期工程道路与堆场工程(生产区)质量符合《水运工程质量检验标准》(JTS 257-2008)检验合格规定,质量鉴定意见如下:

  (一)该单位工程共分为软土地基加固、基层与垫层、面层、地下管井与管沟、构筑物等5个分部工程,各分部工程质量均符合质量合格的规定。

  (二)质量控制资料和所含分部工程有关安全和主要功能的检验资料完整。

  (三)主要功能项目的抽查结果符合标准的相应规定。

  (四)观感质量评价综合得分率为92.4%,符合质量检验标准要求。

  该单位工程质量符合《水运工程质量检验标准》(JTS 257-2008)检验合格规定。

  四、有关要求和建议

  使用期间应对道路、堆场及斗轮机基础等的沉降位移情况进行定期观测。

  附件:福建省交通建设质量安全监督局水运工程质量鉴定证书(闽交质监水鉴201622号)

  福建省交通质监局

                       2016年6月29

 

附件 

福建省交通建设质量安全监督局

水运工程质量鉴定证书

 

工程项目名称:国投湄洲湾煤炭码头一期工程 证书编号:闽交质监水鉴〔201622

   单位工程名称

道路与堆场工程(生产区)

工程概况

国投湄洲湾煤炭码头一期工程道路与堆场工程(生产区)主要施工内容为3条堆料机基础和2条取料机基础,以及堆取料机基础之间的堆场。其中堆场长×宽均为1160m×51.4m,面层为联锁块结构;进场道路共计7条,全长6117m,道路侧边设置电缆沟及排水明沟。

建设单位

国投湄洲湾港口有限公司

负责人

郭继业

 

EPC总承包单位

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中交第三航务工程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联合体

负责人

 

 

设计单位

中交第三航务工程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

负责人

 

 

施工单位

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负责人

 

 

监理单位

天津中北港湾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负责人

卢起梁

 

开工时间

2012.3.29

完工时间

2014.6.25

交工质量

鉴定时间

2016.6.29

 

质量鉴定依据

《水运工程质量检验标准》(JTS 257-2008

 

     

 

经我局鉴定,国投湄洲湾煤炭码头一期工程道路与堆场工程(生产区)质量符合《水运工程质量检验标准》(JTS 257-2008)检验合格规定。

 

 

 

(局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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