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区)交通质监站(局),沿海各水运质监站,省局各处室:
根据《福建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2016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的通知》(闽交安〔2016〕17号)精神,我局制定了《2016年全省交通建设工程安全监督工作要点》,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2016年全省交通建设工程安全监督工作要点
福建省交通质监局
2016年5月6日
附件:
2016年全省交通建设工程
安全监督工作要点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 交通运输部和省交通运输厅的部署要求,以筑牢安全防线,扎实推进安全监督工作转型发展为目标,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红线意识、法治思维和底线思维,以推进全面深化改革为动力,有效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和管理部门的监管责任,推进防控体系建设和基层基础基本功建设,促进全省交通建设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二、重点工作
(一)健全安全监督标准化体系
按照《福建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安全生产监管标准化工作的通知》(闽交安〔2016〕11号)部署,全面梳理安全监督职责、履职标准,强化痕迹化管理。建立健全科学化、量化的监督标准,形成监督执法标准、工作岗位标准等标准化体系,深入推进安全监管职责标准化建设并逐步扩大试点。各单位要按监督职责标准化要求,明确并落实好监督工作的职责、流程和具体要求,确保各单位之间层级清晰、职责明确,有效履行交通建设安全监督职责。
(二)推进行政执法建设
1、进一步完善安全监督法规体系,大力推进《福建省交通建设质量安全监督条例》立法工作;修改完善《福建省交通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制度》,出台《小额行政处罚程序》,细化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
2、贯彻落实《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的通知》(闽政办〔2015〕107号)要求,依法严厉打击整治各类安全违法行为。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开展行政执法评议,提高执法效率和规范化水平。
3、以提高依法行政能力为重点,加强执法人员业务技能及行政执法培训,建立健全执法队伍建设长效机制。
(三)有效落实参建单位主体责任
1、强化对建设单位的监督检查,着力督促建设单位对项目安全生产尽责履职。建设单位应严格履行合同管理,组织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落实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建立健全项目安全管理体系保障,切实履行项目安全管理总体职责。
2、健全公开透明的安全违法违规行为曝光制度,设置工程建设质量安全违法违规行为信息公开专栏,及时公布违法违规行为信息,推进违法违规行为信息公开,形成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监管机制。
3、加大生产安全事故查处力度,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严格落实事故责任追究制度。
4、大力推行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重大事故隐患清单管理制度,落实重大事故隐患“挂牌督办、整改销号”办法,确保隐患整改工作有效开展。
(四)制定落实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
按照安全生产法要求及省厅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导则,结合本地和本单位实际,充分参考执法人员编制、装备和执法工作日等指标,分级分类制定监督检查计划,规范安全生产检查内容、检查标准、检查形式,强化安全生产监督的科学性、计划性、规范性。各单位应结合年度工作要点认真制定2016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并按要求报批。通过建立并严格落实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制度,进一步健全交通建设工程安全监督工作标准,明晰管理责任和主体责任,明确工作职责并强化责任落实,有效推进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及执法工作。
(五)全力推进“平安工地”建设
总结历年工作经验,大力推进“平安工地”建设活动。继续抓好高速公路、大型水运工程“平安工地”达标考核工作,选取1-2个普通公路项目开展考核评价试点,通过示范项目以点带面,提高普通公路安全管理水平。以“平安工地”考核评价工作为抓手,不断完善隐患排查治理机制,不断强化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管理,规范从业行为,落实安全责任。及时总结经验,积极组织开展现场观摩、事故现场警示教育和典型经验交流活动。按规定完成2016年“平安工地”示范项目推荐工作,开展部级“平安工程”冠名推荐工作。
(六)持续开展隐患排查治理攻坚行动
根据《福建省交通质监局关于印发交通建设领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闽交质监〔2015〕380号)要求,对照攻坚行动的主要任务,认真分析安全生产中的深层次矛盾,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各项安全管理措施,结合年度工作重点和各项专项整治行动,创新机制、优化服务、强化执法,确保攻坚行动取得实效。各单位应落实“集中行动阶段”各项任务要求,按季度报送攻坚行动开展情况。
(七)深入开展安全专项整治行动
1、开展公路隧道工程施工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推进隧道施工标准化管理,促进隧道施工安全“九条规定”落实,强化参建单位的主体责任,提高隧道工程实体质量,防范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2、开展公路桥梁墩柱施工安全防护专项治理行动,各单位要突出预防,强化现场管理,落实工作责任,开展全面排查与重点整治,提高公路桥梁墩柱施工安全防护能力。
3、各单位对专项整治行动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宣传,根据要求制定具体活动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和举措,扎实推进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实效。
(八)抓好重点时段、特殊气候期间安全生产工作落实
1、强化重大节假日安全生产形势的预警预判,以“精细化、精准化”的检查形式开展 “元旦春节、国庆”等重点时段安全检查。
2、做好冰冻雨雪、寒潮大风、热带气旋以及汛期的预警预防和应急应对工作,完善各项预案、演练和应急工作机制,落实全面排查及隐患治理工作,地质灾害隐患影响区人员、物资、设备应及时转移和保护,并视情停工。
3、严格落实应急值班制度,突发事件、事故统计按规定及时报送。
(九)做好交通建设安全生产宣传教育
1、以“平安工地”为主题推动交通建设工程行业安全生产文化建设,以 “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咨询日”等活动为载体宣传交通建设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各项重要工作部署,深化安全生产与应急管理宣传、教育。
2、继续开展新开工项目安全监督交底培训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宣贯,不断深入基层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重视互联网宣传工作,积极利用在线教育培训、微信等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和突发安全事件典型案例和先进事迹的舆论宣传。
3、深入剖析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反映出的问题,认真对照总结事故教训,开展警示教育宣传。积极向省厅和我局报送安全生产宣传材料。
(十)强化行业管理人员培训教育。着力强化监督人员业务培训教育,建立健全业务培训机制,夯实安全监督工作基础。按照年度培训计划安排组织全省安全监督人员培训,2016年计划开展三期业务培训班。举办业务骨干研讨班,学习借鉴省内外先进的监督管理经验,不断提高行业管理人员素质。建立执法人员培训制度,促进执法人员教育培训常态化。各市质监部门也要持续加强市县新进人员的培训,为监督工作顺利开展打下良好基础。同时探索各类安全生产讲师团、专家团等培训团队建设,不断加强培训教育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