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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交通质监局关于国投湄洲湾煤炭码头一期工程10万吨级泊位码头等3个单位工程质量鉴定的意见
文号:闽交质监〔2016〕35号      来源:福建省交通质监局      索引号:

 

国投湄洲湾港口有限公司:

国投湄洲湾煤炭码头一期工程10万吨级泊位码头、7万吨级泊位码头、引桥等3个单位工程于2012930日开工,20131230日完工。我局对以上3个单位工程进行了质量鉴定。

一、工程概况

国投湄洲湾煤炭码头一期工程建设110万吨级、17万吨级煤炭接卸泊位(水工结构均按靠泊15万吨级船舶设计),码头平台长588m,其中7万吨级、10万吨级两个泊位总长度为549m,宽33m,采用沉箱重力墩式结构,码头顶面高程为11.2m(秀屿理论最低潮面,下同);码头前沿设计底标高-18.7m。码头通过引桥和引堤与后方陆域连接,引桥长1076.4m,宽15m

二、参建单位

工程建设单位为国投湄洲湾港口有限公司,EPC总承包单位为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联合体,设计单位为中交第三航务工程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监理单位为天津中北港湾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三、工程质量鉴定

在施工自检、监理检验合格以及建设单位组织的预验收合格的基础上,结合检测(测量)单位出具的验证性检测及测量复核结果,我局对参建单位所提供的质量保证资料和质量自评资料进行了完整性核查,于2015720日对工程观感质量进行了抽查,并对质量保证资料中存在的问题及工程观感质量的缺陷提出了整改要求。相关参建单位多次整改后,于2016127日提交了最终整改反馈资料。经核查,国投湄洲湾煤炭码头一期工程码头10万吨级泊位码头、7万吨级泊位码头、引桥等3个单位工程质量符合《水运工程质量检验标准》(JTS 257-2008)检验合格规定,质量鉴定意见如下:

(一)10万吨级泊位码头工程。

1.该单位工程共分为基础与换填地基、墩身、上部结构、轨道、停靠船与防护设施等5个分部工程,各分部工程质量均符合质量合格的规定。

2.质量控制资料和所含分部工程有关安全和主要功能的检验资料完整。

3.主要功能项目的抽查结果符合标准的相应规定。

4.观感质量评价综合得分率为92.3%,符合质量检验标准要求。

该单位工程质量符合《水运工程质量检验标准》(JTS 257-2008)检验合格规定。

(二)7万吨级泊位码头工程。

1.该单位工程共分为基础与换填地基、墩身、上部结构、轨道、停靠船与防护设施等5个分部工程,各分部工程质量均符合质量合格的规定。

2.质量控制资料和所含分部工程有关安全和主要功能的检验资料完整。

3.主要功能项目的抽查结果符合标准的相应规定。

4.观感质量评价综合得分率为92.3%,符合质量检验标准要求。

该单位工程质量符合《水运工程质量检验标准》(JTS 257-2008)检验合格规定。

(三)引桥工程。

1.该单位工程共分为桩基、上部结构、防护设施等3个分部工程,各分部工程质量均符合质量合格的规定。

2.质量控制资料和所含分部工程有关安全和主要功能的检验资料完整。

3.主要功能项目的抽查结果符合标准的相应规定。

4.观感质量评价综合得分率为91.5%,符合质量检验标准要求。

该单位工程质量符合《水运工程质量检验标准》(JTS 257-2008)检验合格规定。

四、有关要求和建议

使用单位应严格按照《港口设施维护技术规范》(JTS 310-3013)规定,做好码头等设施的检查和维护工作,并委托具备测量相关资质的专业单位定期对码头、引桥进行沉降位移观测。

 

附件:福建省交通建设质量安全监督局水运工程质量鉴定证书(闽交质监水鉴201605号)

 

 

福建省交通质监局

                    2016年1月28

附件

福建省交通建设质量安全监督局

水运工程质量鉴定证书

 

工程项目名称:国投湄洲湾煤炭码头一期工程证书编号:闽交质监水鉴〔201605

       

单位工程名称

   10万吨级泊位码头工程、7万吨级泊位码头工程、引桥工程

工程概况

国投湄洲湾煤炭码头一期工程建设110万吨级、17万吨级煤炭接卸泊位(水工结构均按靠泊15万吨级船舶设计),码头平台长588m,其中7万吨级、10万吨级两个泊位总长度为549m,宽33m,采用沉箱重力墩式结构,码头顶面高程为11.2m(秀屿理论最低潮面,下同);码头前沿设计底标高-18.7m。码头通过引桥和引堤与后方陆域连接,引桥长1076.4m,宽15m

建设单位

国投湄洲湾港口有限公司

负责人

郭继业

 

EPC总承包单位

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负责人

刘榕

 

设计单位

中交第三航务工程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

负责人

唐洲

 

监理单位

天津中北港湾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负责人

卢起梁

 

开工时间

2012.9.30

完工时间

2013.12.30

交工质量

鉴定时间

2016.1.28

 

质量鉴定依据

《水运工程质量检验标准》(JTS 257-2008

 

     

 

经我局鉴定,国投湄洲湾煤炭码头一期工程码头10万吨级泊位码头、7万吨级泊位码头、引桥等3个单位工程质量符合《水运工程质量检验标准》(JTS 257-2008)检验合格规定。

 

 

 

 

 

(局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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