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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交通质监局关于福州港松下港区防波堤工程质量鉴定的意见
文号:闽交质监〔2016〕37号      来源:福建省交通质监局      索引号:

 

福州市港务局松下港区防波堤工程建设指挥部:

福州港松下港区防波堤工程于2009109日开工,2015430日完工。我局对该工程进行了质量鉴定。

一、工程概况

福州港松下港区防波堤工程建设规模为西起松下港区牛头湾作业区北侧端部,东至西洛岛西侧,堤线总长1780m;防波堤采用宽肩台抛石斜坡堤结构。本次验收不包含堤顶路面结构、堤轴线以南的堤头护面块体及挡墙。

二、参建单位

工程建设单位为福州市港务局松下港区防波堤工程建设指挥部,设计、施工总承包单位为中交第三航务工程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施工单位为中交第三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监理单位为福建省陆海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原福建陆海建设监理所)。

三、工程质量鉴定

在施工自检、监理检验合格以及建设单位组织的预验收合格的基础上,结合检测(测量)单位出具的验证性检测及测量复核结果,我局对参建单位所提供的质量保证资料和质量自评资料进行了完整性核查,于20151210日对工程实体观感质量进行了抽查,并对质量保证资料中存在的问题及工程实体观感质量的缺陷提出了整改要求。相关单位多次整改后,于2016125日提交了最终整改反馈资料。经核查,福州港松下港区防波堤工程质量符合《水运工程质量检验标准》(JTS 257-2008)检验合格规定,质量鉴定意见如下:

1.该单位工程共分为堤身、护面、上部结构等3个分部工程,各分部工程质量均符合质量合格的规定;

2.质量控制资料和所含分部工程有关安全和主要功能的检验资料完整;

3.主要功能项目的抽查结果符合标准的相应规定;

4.观感质量评价综合得分率为85%,符合质量检验标准要求。

该单位工程质量符合《水运工程质量检验标准》(JTS 257-2008)检验合格规定。

四、有关要求和建议

建设单位应定期对防波堤的沉降、位移进行观测,台风汛期过后应加强防波堤结构完整性检查。

 

附件:福建省交通建设质量安全监督局水运工程质量鉴定证书(闽交质监水鉴201603号)

 

 

 

 

 

福建省交通质监局

                    2016年1月29

 

 

附件

福建省交通建设质量安全监督局

水运工程质量鉴定证书

工程项目名称:福州港松下港区防波堤工程 证书编号:闽交质监水鉴〔201603

   单位工程名称

  福州港松下港区防波堤工程

工程概况

福州港松下港区防波堤工程建设规模为西起松下港区牛头湾作业区北侧端部,东至西洛岛西侧,堤线总长1780m;防波堤采用宽肩台抛石斜坡堤结构。本次验收不包含堤顶路面结构、堤轴线以南的堤头护面块体及挡墙。

建设单位

福州市港务局松下港区防波堤工程建设指挥部

负责人

张一雄

 

设计、施工总承包单位

中交第三航务工程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

负责人

李孝杰

 

设计单位

周枝荣

 

施工单位

中交第三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

负责人

杨意忠

 

监理单位

福建省陆海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原福建陆海建设监理所)

负责人

兰永胜

 

开工时间

2009.10.9

完工时间

2015.4.30

交工质量

鉴定时间

2016.1.29

 

质量鉴定依据

《水运工程质量检验标准》(JTS 257-2008

 

     

经我局鉴定,福州港松下港区防波堤工程质量符合《水运工程质量检验标准》(JTS 257-2008)检验合格规定。

 

 

 

 

(局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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