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润水泥(福州)有限公司:
福州港闽江口内港区华润建材码头工程码头、护岸等2个单位工程于2012年11月2日开工,2014年11月20日完工。近期,我局对以上2个单位工程进行了质量鉴定。
一、工程概况
福州港闽江口内港区华润建材码头工程建设2万吨级通用泊位1个。码头水工主体采用高桩板梁式结构,码头平台长300m,宽18m,顶面标高为7.0m(基准:罗零);码头通过过渡板(引堤)及1座栈桥与后方陆域连接;修复护岸长184m。
二、参建单位
工程建设单位为华润水泥(福州)有限公司,设计单位为福建省港航勘察设计研究院,施工单位为福建省港口工程有限公司,监理单位为广州粤科工程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三、工程质量鉴定
在施工自检、监理检验合格以及建设单位组织的预验收合格的基础上,结合检测(测量)单位出具的验证性检测及测量复核结果,我局对参建单位所提供的质量保证资料和质量自评资料进行了完整性核查,于2015年8月10日对工程实体观感质量进行了抽查,并对质量保证资料中存在的问题及工程实体观感质量的缺陷提出了整改要求。相关单位多次整改后,于2016年2月25日提交了最终整改反馈资料。经核查,福州港闽江口内港区华润建材码头工程码头、护岸等2个单位工程质量符合《水运工程质量检验标准》(JTS 257-2008)检验合格规定,质量鉴定意见如下:
(一)码头工程。
1.该单位工程共分为基槽开挖、桩基、码头上部结构、接岸结构与回填、轨道、停靠船与防护设施、上游栈桥上部结构、下游栈桥上部结构、给排水、供电照明等10个分部工程,各分部工程质量均符合质量合格的规定。
2.质量控制资料和所含分部工程有关安全和主要功能的检验资料完整。
3.主要功能项目的抽查结果符合标准的相应规定。
4.观感质量评价综合得分率为86.3%,符合质量检验标准要求。
该单位工程质量符合《水运工程质量检验标准》(JTS 257-2008)检验合格规定。
(二)护岸工程。
1.该单位工程包含基础、堤身、上部结构、护面、回填等5个分部工程,分部工程质量符合质量合格的规定;
2.质量控制资料和所含分部工程有关安全和主要功能的检验资料基本完整;
3.主要功能项目的抽查结果符合标准的相应规定;
4.观感质量评价综合得分率为85.6%,符合质量检验标准要求。
该单位工程质量符合《水运工程质量检验标准》(JTS 257-2008)检验合格规定。
四、有关要求与建议
(一)码头及后方陆域应严格按设计要求使用,不得超载。
(二)定期对码头、栈桥、护岸进行沉降、位移观测,以及对码头前沿停泊水域、回旋水域进行水深测量,确保码头、护岸稳定安全和船舶靠泊安全。
附件:福建省交通建设质量安全监督局水运工程质量鉴定证书(闽交质监水鉴〔2016〕6号)
福建省交通质监局
2016年2月26日
附件
福建省交通建设质量安全监督局
水运工程质量鉴定证书
工程项目名称:福州港闽江口内港区 证书编号:闽交质监水鉴[2016]6号
华润建材码头工程
单位工程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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码头工程、护岸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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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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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港闽江口内港区华润建材码头工程建设2万吨级通用泊位1个。码头水工主体采用高桩板梁式结构,码头平台长300m,宽18m,顶面标高为7.0m(基准:罗零);码头通过过渡板(引堤)及1座栈桥与后方陆域连接;修复护岸长184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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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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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润水泥(福州)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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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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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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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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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港航勘察设计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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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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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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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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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港口工程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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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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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五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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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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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粤科工程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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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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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军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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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工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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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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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工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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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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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工质量
鉴定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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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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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鉴定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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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运工程质量检验标准》(JTS 257-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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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 定 意 见
经我局鉴定,福州港闽江口内港区华润建材码头工程码头、护岸等2个单位工程质量符合《水运工程质量检验标准》(JTS 257-2008)检验合格规定。
(局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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