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可门港物流有限责任公司:
福州港罗源湾港区可门作业区4#、5#泊位工程陆域回填及软基处理(二区)、塑料排水板段东围堤、爆破挤淤段东围堤、3#斗轮机作业线道路堆场等4个单位工程于2007年9月15日开工,2015年1月5日完工。我局对以上4个单位工程进行了质量鉴定。
一、工程概况
本工程东围堤采用斜坡堤结构型式,长度为1164m,其中KE0+000~KE0+934段为塑料排水板加固段, KE0+934~KE1+164段为爆破挤淤段;陆域回填(二区)面积约35.3万m2;3#斗轮机作业线道路堆场工程包括3#斗轮机基础及相应的105、106堆场,其中3#斗轮机基础结构长度为792.5m,105堆场面积为32371m2,106堆场面积为34740m2。
二、参建单位
工程建设单位为福建可门港物流有限责任公司,设计单位为中交第三航务工程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施工单位为中交第三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监理单位为福建省陆海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原福建陆海建设监理所)。
三、工程质量鉴定
在施工自检、监理检验合格以及建设单位组织的预验收合格的基础上,结合测量单位出具的测量复核结果,我局对参建单位所提供的质量保证资料和质量自评资料完整性进行了核查,于2015年5月21日对工程实体观感质量进行了抽查,并对质量保证资料中存在的问题及工程实体观感质量的缺陷提出了整改要求。相关单位(多次)整改后,于2016年1月27日提交了最终整改反馈资料。经核查,福州港罗源湾港区可门作业区4#、5#泊位工程陆域回填及软基处理(二区)、爆破挤淤段东围堤、塑料排水板段东围堤、3#斗轮机作业线道路堆场等4个单位工程质量符合《水运工程质量检验标准》(JTS 257-2008)检验合格规定,质量鉴定意见如下:
(一)陆域回填及软基处理(二区)工程。
1.该单位工程共分回填砂、排水工程、预压等3个分部工程,分部工程质量均符合质量合格的规定;
2.质量控制资料和所含分部工程有关安全和主要功能的检验资料基本完整;
3.主要功能项目的抽查结果符合标准的相应规定。
该单位工程质量符合《水运工程质量检验标准》(JTS 257-2008)检验合格规定。
(二)爆破挤淤段东围堤工程。
1.该单位工程共分基础、堤身、护面、上部结构等4个分部工程,分部工程质量均符合质量合格的规定;
2.质量控制资料和所含分部工程有关安全和主要功能的检验资料基本完整;
3.主要功能项目的抽查结果符合标准的相应规定;
4.观感质量评价综合得分率为85%,符合质量检验标准要求。
该单位工程质量符合《水运工程质量检验标准》(JTS 257-2008)检验合格规定。
(三)塑料排水板段东围堤工程。
1.该单位工程共分基础、堤身、护面、上部结构等4个分部工程,分部工程质量均符合质量合格的规定;
2.质量控制资料和所含分部工程有关安全和主要功能的检验资料基本完整;
3.主要功能项目的抽查结果符合标准的相应规定;
4.观感质量评价综合得分率为84.1%,符合质量检验标准要求。
该单位工程质量符合《水运工程质量检验标准》(JTS 257-2008)检验合格规定。
(四)3#斗轮机作业线道路堆场工程。
1.该单位工程共分斗轮机基础、堆场基础及面层、附属设施等3个分部工程,分部工程质量均符合质量合格的规定;
2.质量控制资料和所含分部工程有关安全和主要功能的检验资料基本完整;
3.主要功能项目的抽查结果符合标准的相应规定。
该单位工程质量符合《水运工程质量检验标准》(JTS 257-2008)检验合格规定。
四、有关要求与建议
使用单位应加强围堤结构检查,并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专业单位定期对围堤工程进行沉降位移观测。
附件:福建省交通建设质量安全监督局水运工程质量鉴定证书(闽交质监水鉴[2016]4号)
福建省交通质监局
2016年1月28日
附件
福建省交通建设质量安全监督局
水运工程质量鉴定证书
工程项目名称:福州港罗源湾港区可门作业区 证书编号:闽交质监水鉴[2016]4号4#、5#泊位工程
单位工程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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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域回填及软基处理(二区)工程、爆破挤淤段东围堤工程、塑料排水板段东围堤工程、3#斗轮机作业线道路堆场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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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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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工程东围堤采用斜坡堤结构型式,长度为1164m,其中KE0+000~KE0+934段为塑料排水板加固段, KE0+934~KE1+164段为爆破挤淤段;陆域回填(二区)面积约35.3万m2;3#斗轮机作业线道路堆场工程包括3#斗轮机基础及相应的105、106堆场,其中3#斗轮机基础结构长度为792.5m,105堆场面积为32371m2,106堆场面积为34740m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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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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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可门港物流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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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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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建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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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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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交第三航务工程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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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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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歆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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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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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交第三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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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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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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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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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陆海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原福建陆海建设监理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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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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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文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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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工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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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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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工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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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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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工质量
鉴定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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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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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鉴定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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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运工程质量检验标准》(JTS 257-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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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 定 意 见
经我局鉴定,福州港罗源湾港区可门作业区4#、5#泊位工程陆域回填及软基处理(二区)、爆破挤淤段东围堤、塑料排水板段东围堤、3#斗轮机作业线道路堆场等4个单位工程质量符合《水运工程质量检验标准》(JTS 257-2008)检验合格规定。
(局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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