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区)交通质监站(局),沿海各水运质监站:
现将《福建省交通运输厅办公室转发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近期3起生产安全事故通报的通知》(闽交安明电〔2015〕73号)转发给你们,各单位、各在建项目应深刻吸取事故教训,扎实做好岁末年初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应结合本辖区、本项目实际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深入排查治理事故隐患,对发现的事故隐患应举一反三、及时落实整改并加强管理。针对春节特殊时段施工特点加强施工安全宣传教育,消除思想松懈等不利影响,提高广大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意识,同时应完善应急预案,备齐应急物质、设备,保障我省交通建设安全生产形势平稳有序。
福建省交通质监局
2016年1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