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岩双永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龙岩湖城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
根据《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5号)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双永和湖城高速公路房建工程于2015年5月12日通过建设单位组织的房建竣工验收。根据竣工验收委员会提出和运营单位在使用过程发现的有关问题,建设单位组织各参建单位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全面的整改,并经运营使用单位确认,整改结果于2015年9月28日反馈我局,竣工备案资料于2015年9月28日提交我局归档。现将《龙岩双永和湖城高速公路附属房建工程质量监督报告》印发你司。
附件:
1.龙岩双永高速公路附属房建工程质量监督报告
2.龙岩湖城高速公路附属房建工程质量监督报告
福建省交通质监局
2015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