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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交通质监局关于厦门港招银港区9#泊位西侧排洪涵上部道路堆场工程质量鉴定的意见
文号:闽交质监〔2015〕109号      来源:福建省交通质监局      索引号:

 

漳州招商局码头有限公司:

厦门港招银港区9#泊位西侧排洪涵上部道路堆场工程于201371日开工,于2014423日基本完工。我局对该单位工程进行了质量鉴定。

一、工程概况

厦门港招银港区9#泊位西侧排洪涵上部道路堆场工程建设内容为道路堆场面积5.06万平方米以及给排水、供电、通信、控制、消防等相关配套附属设施。

 

 

二、参建单位

建设单位为漳州招商局码头有限公司,设计单位为中交第一航务工程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施工单位为中交第四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监理单位为深圳海勤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三、工程质量鉴定

我局对施工质量保证资料和经监理工程师签认的施工自检资料进行了核查,对施工质量保证资料中存在的问题及工程实体缺陷提出了整改要求。相关单位多次整改后,于2015421日提交了最终整改反馈资料。经核查,厦门港招银港区9#泊位排洪涵上部道路堆场工程质量符合《水运工程质量检验标准》(JTS 257-2008)检验合格规定,质量鉴定如下:

(一)该单位工程共分基层与垫层、面层、地下管井与管沟3个分部工程,分部工程质量均符合质量合格的规定;

(二)质量控制资料和所含分部工程有关安全和主要功能的检验资料基本完整;

(三)主要功能项目的抽查结果符合标准的相应规定。

(四)观感质量评价综合得分率为91.3%,符合质量检验标准要求。

该单位工程质量符合《水运工程质量检验标准》(JTS 257-2008)检验合格规定。

 

 

 

附件:福建省交通建设质量安全监督局水运工程质量鉴定

证书(闽交质监水鉴201509号)

 

 

福建省交通质监局

                   2015年422 

 

 

附件

福建省交通建设质量安全监督局

水运工程质量鉴定证书

 

工程项目名称:厦门港招银港区       证书编号:闽交质监水鉴201509

9#泊位工程

单位工程名称

排洪涵上部道路堆场工程

工程概况

厦门港招银港区9#泊位排洪涵上部道路堆场工程建设内容为道路堆场面积5.06万平方米以及给排水、供电、通信、控制、消防等相关配套附属设施

 

建设单位

漳州招商局码头有限公司

负责人

刘超

设计单位

第一航务工程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

负责人

马艳

施工单位

中交第四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

负责人

林德荣

监理单位

深圳海勤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负责人

施建玲

开工时间

2013.7.1

完工时间

2014.4.23

交工质量

鉴定时间

2015.4.22

质量鉴定依据

《水运工程质量检验标准》(JTS 257-2008

 

     

 

经我局鉴定,厦门港招银港区9#泊位排洪涵上部道路堆场工程质量符合《水运工程质量检验标准》(JTS 257-2008)检验合格规定。

 

 

 

(局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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