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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交通质监局关于厦门港嵩屿港区二期工程回旋水域工程助航设施工程质量鉴定的意见
文号:闽交质监〔2015〕258号      来源:福建省交通质监局      索引号:

 

厦门港口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厦门港嵩屿港区二期工程回旋水域工程助航设施工程于201481日开工,2015729日完工,我局近期对该单位工程进行了质量鉴定。

一、工程概况

厦门港嵩屿港区二期工程回旋水域工程助航设施工程建设内容为:调整29号(含AIS)、602号、604号浮标; 4#泊位东南角新建灯桩1座。

二、参建单位

工程建设单位为厦门港口开发建设有限公司,设计单位为中交第四航务工程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施工单位为中交天津航道局有限公司,监理单位为广州南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三、工程质量鉴定

我局对施工质量保证资料、经监理工程师签认的施工自检资料以及航标效能验收意见进行了审核,并对施工保证资料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整改要求;相关单位整改后,于2015915日提交了最终整改反馈资料。经核查,厦门港嵩屿港区二期工程回旋水域工程助航设施工程的质量符合《水运工程质量检验标准》(JTS 257-2008)检验合格规定,质量鉴定如下:

1.该单位工程共分为浮标和灯桩2个分部工程,分部工程质量均符合合格的规定;

2.质量控制资料和所含分部工程有关安全和主要功能的检验资料完整;

3.主要功能项目的抽查结果符合检验标准的规定;

该单位工程质量符合《水运工程质量检验标准》(JTS 257-2008)检验合格规定。

 

附件:福建省交通建设质量安全监督局水运工程质量鉴定

证书(闽交质监水鉴[201519号)

 

福建省交通质监局

                     2015年9月18

 

附件 

福建省交通建设质量安全监督局

水运工程质量鉴定证书

 

工程项目名称:厦门港嵩屿港区二期工程  证书编号:闽交质监水鉴[201519

单位工程名称

回旋水域工程助航设施工程

工程概况

厦门港嵩屿港区二期工程回旋水域工程助航设施工程建设内容为:调整29号(含AIS)、602号、604号浮标; 4#泊位东南角新建灯桩1座。

建设单位

厦门港口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负责人

郭文东

 

设计单位

中交第四航务工程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

负责人

王勇健

 

施工单位

中交天津航道局有限公司

负责人

南升宽

 

监理单位

广州南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负责人

朱正晴

 

开工时间

2014.8.1

完工时间

2015.7.29

交工质量

鉴定时间

2015.9.18

 

质量鉴定依据

《水运工程质量检验标准》(JTS 257-2008

     

经我局鉴定,厦门港嵩屿港区二期工程回旋水域工程助航设施工程质量符合《水运工程质量检验标准》(JTS 257-2008)检验合格规定。 

 

 

 

(局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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