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太平洋港口发展有限公司:
深沪港区后方堆场工程于2006年11月1日开工,2012年6月30日完工。建设单位于2014年4月29日向我局提交质量鉴定申请,我局于2014年5月5日组织了质量鉴定。
一、工程概况
深沪港区后方堆场位于原进港道路和海滨道路之间,紧接1#泊位后方,纵深约1050米,最宽处310米,形成陆域面积约19.8万米2,其中,道堆采用联锁块面层面积约为11.9万米2,其余为仓库或散货堆场预留用地,采用碾压山皮土作为面层。西侧驳岸北端布置总长90米工作船泊位两个;驳岸长度1090米。
二、参建单位
建设单位为晋江太平洋港口发展有限公司,设计单位为福建省交通规划设计院,施工单位为中海工程建设总局,监理单位为厦门港湾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三、工程质量鉴定
我局对施工质量保证资料和经监理工程师签认的施工自检资料进行了核查,对施工质量保证资料中存在的问题及工程实体的缺陷提出了整改要求。相关单位多次整改后,于2015年11月22日提交了最终的整改反馈资料。经核查,深沪港区后方堆场工作船码头、围埝、 陆域形成、件杂货堆场、集装箱堆场、预留散货堆场、冲洗车场及散货堆场、港区道路、电气系统安装、消防环保系统安装等10个单位工程质量均符合《水运工程质量检验标准》(JTS 257-2008)检验合格规定,质量鉴定如下:
(一)工作船码头工程
1.该单位工程共分基础与换填地基、墙身、上部结构、停靠船与防护设施、后方回填与面层5个分部工程,分部工程质量均符合质量合格的规定;
2.质量控制资料和所含分部工程有关安全和主要功能的检验资料基本完整;
3.主要功能项目的抽查结果符合标准的相应规定;
4.观感质量评价综合得分率为83.4%。
该单位工程质量符合《水运工程质量检验标准》(JTS 257-2008)检验合格规定。
(二)围埝工程
1.该单位工程共分基底、埝身2个分部工程,分项工程质量均符合质量合格的规定;
2.质量控制资料和所含分部工程有关安全和主要功能的检验资料基本完整;
3.主要功能项目的抽查结果符合标准的相应规定。
该单位工程质量符合《水运工程质量检验标准》(JTS 257-2008)检验合格规定。
(三)陆域形成
1.该单位工程共分吹填砂、回填土2个分部工程,分项工程质量均符合质量合格的规定;
2.质量控制资料和所含分部工程有关安全和主要功能的检验资料基本完整;
3.主要功能项目的抽查结果符合标准的相应规定。
该单位工程质量符合《水运工程质量检验标准》(JTS 257-2008)检验合格规定。
(四)件杂货堆场工程
1.该单位工程共分基层与垫层、面层、构筑物3个分部工程,分项工程质量均符合质量合格的规定;
2.质量控制资料和所含分部工程有关安全和主要功能的检验资料基本完整;
3.主要功能项目的抽查结果符合标准的相应规定;
4.观感质量评价综合得分率为82.6%。
该单位工程质量符合《水运工程质量检验标准》(JTS 257-2008)检验合格规定;
(五)集装箱堆场工程
1.该单位工程共分基层与垫层、面层2个分部工程,分项工程质量均符合质量合格的规定;
2.质量控制资料和所含分部工程有关安全和主要功能的检验资料基本完整;
3.主要功能项目的抽查结果符合标准的相应规定;
4.观感质量评价综合得分率为85.7%。
该单位工程质量符合《水运工程质量检验标准》(JTS 257-2008)检验合格规定。
(六)预留散货堆场工程
1.该单位工程共分基层与垫层、面层2个分部工程,分项工程质量均符合质量合格的规定;
2.质量控制资料和所含分部工程有关安全和主要功能的检验资料基本完整;
3.主要功能项目的抽查结果符合标准的相应规定;
4.观感质量评价综合得分率为84.3%。
该单位工程质量符合《水运工程质量检验标准》(JTS 257-2008)检验合格规定。
(七)冲洗车场及散杂堆场工程
1.该单位工程共分基层与垫层、面层2个分部工程,分项工程质量均符合质量合格的规定;
2.质量控制资料和所含分部工程有关安全和主要功能的检验资料基本完整;
3.主要功能项目的抽查结果符合标准的相应规定;
4.观感质量评价综合得分率为82.2%。
该单位工程质量符合《水运工程质量检验标准》(JTS 257-2008)检验合格规定。
(八)港区道路工程
1.该单位工程共分基层与垫层、地下管井与管沟、面层3个分部工程,分项工程质量均符合质量合格的规定;
2.质量控制资料和所含分部工程有关安全和主要功能的检验资料基本完整;
3.主要功能项目的抽查结果符合标准的相应规定。
4.观感质量评价综合得分率为84.4%。
该单位工程质量符合《水运工程质量检验标准》(JTS 257-2008)检验合格规定。
(九)电气系统安装工程
1.该单位工程分供电与照明1个分部工程,分项工程质量均符合质量合格的规定;
2.质量控制资料和所含分部工程有关安全和主要功能的检验资料基本完整;
3.主要功能项目的抽查结果符合标准的相应规定。
该单位工程质量符合《水运工程质量检验标准》(JTS 257-2008)检验合格规定。
(十)消防环保系统安装工程
1.该单位工程共分消火栓系统1个分部工程,分项工程质量均符合质量合格的规定;
2.质量控制资料和所含分部工程有关安全和主要功能的检验资料基本完整;
3.主要功能项目的抽查结果符合标准的相应规定。
该单位工程质量符合《水运工程质量检验标准》(JTS 257-2008)检验合格规定。
四、有关要求和建议
请建设单位尽快组织完成工作船码头相关水域扫测工作,并提请质量鉴定,质量鉴定完成前严禁靠泊。
附件:福建省交通建设质量安全监督局水运工程质量鉴定证书(闽交质监水鉴〔2015〕24号)
福建省交通质监局
2015年11月27日
附件
福建省交通建设质量安全监督局
水运工程质量鉴定证书
工程项目名称:深沪港区后方堆场工程 证书编号:闽交质监水鉴〔2015〕24号
单位工程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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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船码头、围埝、陆域形成、件杂货堆场、集装箱堆场、预留散货堆场、冲洗车场及散杂堆场、港区道路、电气控制系统安装、消防环保系统安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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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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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沪港区后方堆场位于原进港道路和海滨道路之间,紧接1#泊位后方,纵深约1050米,最宽处310米,形成陆域面积约19.8万米2,其中,道堆采用联锁块面层面积约为11.9万米2,其余为仓库或散货堆场预留用地,采用碾压山皮土作为面层。西侧驳岸北端布置总长90米工作船泊位两个;驳岸长度1090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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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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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江太平洋港口发展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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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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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相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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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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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交通规划设计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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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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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泽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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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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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海工程建设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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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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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丛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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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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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港湾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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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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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泽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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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工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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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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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工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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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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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工质量
鉴定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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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1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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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鉴定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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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运工程质量检验标准》(JTS 257-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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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 定 意 见
经我局鉴定,深沪港区后方堆场项目中工作船码头、围堰、陆域形成、件杂货堆场、集装箱堆场、预留散货堆场、散杂堆场及冲洗车场、港区道路、电气控制系统安装、消防环保系统安装等10个单位工程质量均符合《水运工程质量检验标准》(JTS 257-2008)检验合格规定。
(局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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