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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交通质监局关于泉州湾航道二期锦尚航道工程质量鉴定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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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福建省交通质监局  发布时间:2016-05-16

 

泉州市港口管理局:

泉州湾航道二期锦尚航道工程于2013123日开工,20141230日完工。我局对该单位工程进行了质量鉴定。

一、工程概况

锦尚航道航程2.1公里,航道有效宽度180米,水深-8.6米(当地理论最低潮面),其中航道航宽180米中的150米航宽部分的航道炸礁与疏浚工程,已于2012829日完工,根据泉州市港口管理局《泉州市港口管理局关于同意泉州湾航道二期工程锦尚航道分期建设实施的函》(泉港函〔2014〕2号),我局于201437日对泉州湾航道二期锦尚航道工程(先期)进行了质量鉴定。

 

二、参建单位

工程建设单位为泉州市港口管理局,设计单位为福建省港航勘察设计研究院,施工单位为中交上航局航道建设有限公司,监理单位为广西八桂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三、工程质量鉴定

我局在对施工质量保证资料、经监理工程师签认的施工自检资料和第三方扫侧资料进行了审核,并对施工质量保证资料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整改要求,相关单位整改后,于2015512日提交了整改反馈资料。经核查,泉州湾航道二期锦尚航道工程质量符合《水运工程质量检验标准》(JTS 257-2008)检验合格规定,质量鉴定如下:

福建省港航管理局勘测中心多波束扫测结果表明,航道设计底边线以内的水域无浅点;设计底边线以内水域的开挖范围满足设计要求,开挖断面不小于设计开挖断面;边坡开挖范围和坡度满足设计要求。

该单位工程质量符合《水运工程质量检验标准》(JTS 257-2008)检验合格规定。

 

 

附件:福建省交通建设质量安全监督局水运工程质量鉴定

证书(闽交质监水鉴〔2015〕11号)

 

福建省交通质监局

                   2015年515 

 

 

 

附件

福建省交通建设质量安全监督局

水运工程质量鉴定证书

 

 

工程项目名称:泉州湾航道二期工程     证书编号:闽交质监水鉴〔2015〕11号

 单位工程名称

锦尚航道工程

工程概况

锦尚航道航程2.1公里,航道有效宽度180米,水深-8.6米(当地理论最低潮面)。

 

建设单位

泉州市港口管理局

负责人

王勇鸣

设计单位

福建省港航勘察设计研究院

负责人

林晓琴

施工单位

中交上航局航道建设有限公司

负责人

齐麒麟

监理单位

广西八桂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负责人

林彬琳

开工时间

2013.12.3

完工时间

2014.12.30

交工质量

鉴定时间

2015.5.15

质量鉴定依据

《水运工程质量检验标准》(JTS 257-2008

 

     

经我局鉴定,泉州湾航道二期锦尚航道工程质量符合《水运工程质量检验标准》(JTS 257-2008)检验合格规定。

 

(局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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