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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交通质监局关于湄洲湾航道三期(Ⅰ阶段)分道通航航道东吴航段工程质量鉴定的意见
文号:闽交质监〔2015〕389号      来源:福建省交通质监局      索引号:

 

福建省湄洲湾港口管理局航道管理站:

湄洲湾航道三期(Ⅰ阶段)分道通航航道东吴航段工程于201212月开工,20159月完工。我局对该单位工程进行了质量鉴定。

一、工程概况

湄洲湾航道三期(Ⅰ阶段)分道通航航道东吴航段长6.6km,满足5万吨级船舶乘潮单向通航,航道有效宽度210米,设计底标高-11.0米(当地理论最低潮面)。

 

二、参建单位

工程建设单位为福建省湄洲湾港口管理局航道管理站,设计单位为福建省港航勘察设计研究院,施工单位为青岛海防工程局,监理单位为福建省交通建设工程监理咨询公司。

三、工程质量鉴定

我局在对施工质量保证资料、经监理工程师签认的施工自检资料和第三方扫测资料的完整性进行了核查,并对施工质量保证资料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整改要求。相关单位整改后,于20151216日提交了整改反馈资料。经核查,湄洲湾航道三期(Ⅰ阶段)分道通航航道东吴航段工程质量符合《水运工程质量检验标准》(JTS 257-2008)检验合格规定,质量鉴定如下:

福建省港航管理局勘测中心多波束扫测结果表明,航道设计底边线以内的水域无浅点;设计底边线以内水域的开挖范围满足设计要求,开挖断面不小于设计开挖断面;边坡开挖范围和坡度满足设计要求。

该单位工程质量符合《水运工程质量检验标准》(JTS 257-2008)检验合格规定。

四、有关要求

应定期对航道水深进行测量和维护,确保满足要求。

 

 

附件:福建省交通建设质量安全监督局水运工程质量鉴定证书(闽交质监水鉴[201529号)

 

福建省交通质监局

                    2015年12月29

 附件

福建省交通建设质量安全监督局

水运工程质量鉴定证书

 

工程项目名称:湄洲湾航道三期         证书编号:闽交质监水鉴[201529

工程(Ⅰ阶段)  

 单位工程名称

分道通航航道东吴航段

工程概况

湄洲湾航道三期(Ⅰ阶段)分道通航航道东吴航段长6.6km,满足5万吨级船舶乘潮单向通航,航道有效宽度210米,设计底标高-11.0米(当地理论最低潮面)。

建设单位

福建省湄洲湾港口管理局航道管理站

项目负责人

陈鸿朝

设计单位

福建省港航勘察设计研究院

项目负责人

汪邵英

施工单位

青岛海防工程局

项目负责人

孙健

监理单位

福建省交通建设工程监理咨询公司

项目负责人

陈小明

开工时间

2012.12

完工时间

2015.9

交工质量

鉴定时间

2015.12

质量鉴定依据

《水运工程质量检验标准》(JTS 257-2008

 

     

经我局鉴定,湄洲湾航道三期(Ⅰ阶段)分道通航航道东吴航段工程质量符合《水运工程质量检验标准》(JTS 257-2008)检验合格规定。

 

 

(局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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