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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交通质监局关于湄洲湾港斗尾港区外走马埭作业区5-8号泊位工程质量监督工作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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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福建省交通质监局  发布时间:2016-05-16

 

福建省交通运输厅:

按照《港口工程竣工验收办法》(交通运输部令2005年第2)和《关于实施<港口工程竣工验收办法>有关事项的通知》(交水发〔2005470号)的要求,现将《湄洲湾港斗尾港区斗尾作业区5-8号泊位工程质量监督报告》呈报钧厅。

 

福建省交通质监局

                   2015年10月29

 

湄洲湾港斗尾港区外走马埭作业区

5-8号泊位工程质量监督报告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水运工程质量监督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局受理了湄洲湾港斗尾港区外走马埭作业区5-8号泊位工程质量监督申请,开展了对该工程的质量监督,并于20141231日前完成了各单位工程的质量鉴定,印发了附属房建单位工程质量监督报告,质量监督工作如下:

一、项目概况

湄洲湾港斗尾港区外走马埭作业区5-8号泊位工程建设规模为3000吨级液体化工泊位4个(码头水工结构按靠泊5000吨级船舶设计),同步建设相应的配套设施。泊位总长560,码头平台宽20,码头平台面高程6.36185国家高程基准面);码头前沿停泊水域宽33.2,设计底高程为-7.1(斗尾理论最低潮面,下同),回旋水域呈椭圆形布置,长轴长560、短轴长216,设计底高程为-7.4;码头平台通过引桥(长306.3,宽11)与后方连接。航道、锚地及导助航设施在外走马埭支航道(全程约8.5公里3000吨级船舶进港航道为双向乘潮航道,航道有效宽度150,设计底高程为-5.7)的基础上按同时满足3000吨级设计船型全潮单向航道设计,设计底标高为-7.4。为有效连接,沿原航槽边坡(1:8)开挖,航道底宽为122.8

二、监督依据                    

(一)《港口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水运工程质量监督规定》、《港口建设管理规定》、《港口工程竣工验收办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

(二)工程项目立项、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审查批准文件,经确认的设计、施工、监理招投标文件和有关合同文本;

(三)《水运工程质量检验标准》(JTS 257-2008)等质量标准和技术规范、规程。

三、主要参建单位资质情况

(一)工程主要参建单位如下:

建设单位:中化泉州石化有限公司;

设计施工总承包单位:中交第四航务工程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

施工分包单位:中交二航局第三工程有限公司(码头水工结构)、长江南京航道工程局(水域部分);

监理单位:厦门港湾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二)我局在受理项目质量监督申请后,即对监督范围内的工程参建单位资质进行了审核,确认设计、勘察、施工、监理单位的资质均符合建设市场管理的有关要求。

四、质量监督情况

(一)我局在接受项目《工程质量监督申请书》后,即组织对项目的质量监督办理条件进行审核,审核内容包括:

1.工程项目立项、设计文件是否经主管部门批准;

2.招标文件、中标通知书;

3.设计合同、施工合同、监理合同;

4.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的资质等级证明材料;主要设计人员执业资格证书;施工单位项目经理资格证书、施工技术负责人、施工质检员名单及资格证明材料;监理人员执业资格证书;

5.工程主要地质、水文勘察资料,初步设计概算文件、施工图设计文件;

6.施工组织设计、单位工程划分,监理规划;

在建设单位分别提交并完善工程的上述文件、资料后,办理了工程质量监督申请手续,并发送《水运工程质量监督通知书》。

(二)在工程施工阶段对各参建单位的质量管理行为、施工工艺、工程实体和工程质量档案资料进行质量督查。督查工作主要针对本工程重点工序、主要施工工艺的开展,采用听取参建单位介绍、现场查看、查阅资料以及对原材料和工程实体进行抽检的形式。督查内容主要有:

1.参建单位的主要质量管理人员动态;

2.参建单位执行国家和行业强制性标准的情况;

3.施工、监理单位的工程质量保证体系运作情况;

4.工程使用的材料、中间产品、设备及施工工艺;

5.工程实体质量;

6.工程质量档案资料。

我局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多次组织质量督查,对工程存在问题以《水运工程质量监督意见书》等形式发送有关单位并督促整改。在工程建设的全过程中,有关整改要求均得到参建单位落实。

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参建各方质量行为符合有关标准和规定,未出现违反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的情况。

(三)我局对湄洲湾港斗尾港区外走马埭作业区5-8号泊位工程项目中5号泊位等11个单位工程进行了交工质量鉴定,印发了质量鉴定文件;完成消控楼等3个附属房建工程竣工验收,印发了质量监督报告。(具体质量鉴定情况见附件1,附属房建竣工验收情况见附件2

五、建设项目工程质量核定

(一)单位工程质量情况汇总

1. 5号泊位、6号泊位、7号泊位、8号泊位与2号引桥钢桁架、5-8号泊位前沿停泊水域、5-8号泊位回旋水域、5-8号泊位连接水域、1-4号泊位全潮通航回旋水域、1-4号泊位全潮通航连接水域、全潮通航支航道、航标等11个单位工程质量均符合《水运工程质量检验标准》(JTS 257-2008)检验合格的规定;

2. 消控楼、安保室、前方休息室工程同意竣工验收。

(二)建设项目工程质量核定

湄洲湾港斗尾港区外走马埭作业区5-8号泊位工程项目中,我局所监督的5号泊位等11个单位工程的质量均符合质量合格的规定,消控楼等3个单位工程同意竣工验收,工程竣工档案基本完整,经我局质量核定,湄洲湾港斗尾港区外走马埭作业区5-8号泊位工程质量符合《水运工程质量检验标准》(JTS 257-2008)检验合格规定。

附件1

单位工程质量鉴定情况汇总表

湄洲湾港斗尾港区外走马埭作业区5-8号泊位工程

序号

单位工程名称

施工单位

监理单位

质量鉴定

鉴定时间

1

5号泊位工程

中交二航局第三工程有限公司

厦门港湾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合格

2014.10.16

2

6号泊位工程

中交二航局第三工程有限公司

厦门港湾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合格

2014.10.16

3

7号泊位工程

中交二航局第三工程有限公司

厦门港湾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合格

2014.10.16

4

8号泊位与2号引桥钢桁架工程

中交二航局第三工程有限公司

厦门港湾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合格

2014.10.16

5

5-8号泊位前沿停泊水域工程

长江南京航道工程局

厦门港湾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合格

2014.10.16

6

5-8号泊位回旋水域工程

长江南京航道工程局

厦门港湾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合格

2014.10.16

7

5-8号泊位连接水域工程

长江南京航道工程局

厦门港湾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合格

2014.10.16

8

1-4号泊位全潮通航回旋水域工程

长江南京航道工程局

厦门港湾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合格

2014.10.16

9

1-4号泊位全潮通航连接水域工程

长江南京航道工程局

厦门港湾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合格

2014.10.16

10

全潮通航支航道工程

长江南京航道工程局

厦门港湾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合格

2014.10.16

11

航标工程

中交第四航务设计院有限公司

厦门港湾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合格

2014.12.31

 附件2

附属房建工程竣工验收情况汇总表

湄洲湾港斗尾港区外走马埭作业区5-8号泊位工程

序号

单位工程名称

施工单位

监理单位

审核

意见

验收时间

1

消控楼工程

中交二航局第三工程有限公司

厦门港湾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同意

验收

2014.12.31

2

安保室工程

中交二航局第三工程有限公司

厦门港湾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同意

验收

2014.12.31

3

前方休息室工程

中交二航局第三工程有限公司

厦门港湾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同意

验收

201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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