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投湄洲湾产业园开发有限公司:
国投湄洲湾石门澳陆域填海一期工程B-1、C-2区陆域吹填工程于2012年11月8日开工,2014年12月30日完工。我局对以上2个单位工程进行了质量鉴定。
一、工程概况
国投湄洲湾石门澳陆域填海一期工程B-1区陆域吹填面积约为140.44万m2,设计吹填标高10.0m(秀屿理论最低潮面,下同);C-2区陆域吹填面积约为为128.38万m2,设计吹填标高10.0m。
二、参建单位
建设单位为国投湄洲湾产业园开发有限公司,设计单位为中交第三航务工程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施工单位为中交第三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B-1区)、中交上海航道局有限公司(C-2区),监理单位为北京希达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和厦门港湾咨询监理有限公司联合体。
三、工程质量鉴定
我局对施工质量保证资料和经监理工程师签认的施工自检资料进行了核查,于2015年6月25日对工程实体进行了抽查,并对施工质量保证资料中存在的问题及工程实体的缺陷提出了整改要求。相关单位整改后,于2015年7月24日提交了整改反馈资料。经核查,国投湄洲湾石门澳陆域填海一期工程B-1、C-2区陆域吹填等2个单位工程质量符合《水运工程质量检验标准》(JTS 257-2008)检验合格规定,质量鉴定意见如下:
(一)B-1区陆域吹填工程
1.该单位工程包含陆域吹填1个分部工程,分部工程质量符合质量合格的规定;
2.质量控制资料和所含分部工程有关安全和主要功能的检验资料基本完整;
3.主要功能项目的抽查结果符合标准的相应规定。
该单位工程质量符合《水运工程质量检验标准》(JTS 257-2008)检验合格规定。
(二)C-2区陆域吹填工程
1.该单位工程包含陆域吹填1个分部工程,分部工程质量符合质量合格的规定;
2.质量控制资料和所含分部工程有关安全和主要功能的检验资料基本完整;
3.主要功能项目的抽查结果符合标准的相应规定。
该单位工程质量符合《水运工程质量检验标准》(JTS 257-2008)检验合格规定。
附件:1.福建省交通建设质量安全监督局水运工程质量鉴定
证书(闽交质监水鉴〔2015〕15号)
2.福建省交通建设质量安全监督局水运工程质量鉴定证书(闽交质监水鉴〔2015〕16号)
福建省交通质监局
2015年7月31日
附件1
福建省交通建设质量安全监督局
水运工程质量鉴定证书
工程项目名称:国投湄洲湾石门澳陆域填海 证书编号:闽交质监水鉴〔2015〕15号
一期工程
单位工程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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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1区陆域吹填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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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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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投湄洲湾石门澳陆域填海一期工程B-1区陆域吹填面积为140.44万m2,设计吹填标高10.0m(秀屿理论最低潮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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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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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投湄洲湾产业园开发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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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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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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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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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交第三航务工程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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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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熊慧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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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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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交第三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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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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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振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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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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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希达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和厦门港湾咨询监理有限公司联合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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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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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庆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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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工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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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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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工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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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1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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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工质量
鉴定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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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鉴定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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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运工程质量检验标准》(JTS 257-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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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 定 意 见
经我局鉴定,国投湄洲湾石门澳陆域填海一期工程B-1区陆域吹填工程质量符合《水运工程质量检验标准》(JTS 257-2008)检验合格规定。
(局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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