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投湄洲湾港口有限公司:
国投湄洲湾煤炭码头一期工程码头前沿停泊水域、回旋水域等2个单位工程于2011年7月11日开工,2015年11月3日完工。我局对以上2个单位工程进行了质量鉴定。
一、工程概况
国投湄洲湾煤炭码头一期工程码头前沿停泊水域设计底标高-18.7m(秀屿理论最低潮面,下同);回旋水域呈椭圆布置,长轴长725m,短轴长500m,设计底标高为-15.0m。
二、参建单位
工程建设单位为国投湄洲湾港口有限公司,设计单位为中交第三航务工程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施工单位为广东金东海集团有限公司,监理单位为天津中北港湾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三、工程质量鉴定
我局在对施工质量保证资料、经监理工程师签认的施工自检资料和第三方扫测资料审核的基础上,对施工质量保证资料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整改要求;相关单位整改后,于2015年12月7日提交了整改反馈资料。经核查,国投湄洲湾煤炭码头一期工程码头前沿停泊水域、回旋水域等2个单位工程质量符合《水运工程质量检验标准》(JTS 257-2008)检验合格规定,质量鉴定意见如下:
(一)码头前沿停泊水域工程。
福建省港航管理局勘测中心多波束扫测结果表明,码头前沿停泊水域设计底边线以内的开挖范围满足设计要求,开挖断面不小于设计开挖断面,边坡坡度满足设计要求;码头前沿安全地带以外的泊位水域无浅点;码头前沿安全地带以内区域超深、超宽值在设计允许范围内,存在浅点的数量、范围和浅值在设计允许范围内。
该单位工程质量符合《水运工程质量检验标准》(JTS 257-2008)检验合格规定。
(二)回旋水域工程。
福建省港航管理局勘测中心多波束扫测结果表明,回旋水域设计底边线以内水域无浅点;设计底边线以内水域的开挖范围满足设计要求,开挖断面不小于设计开挖断面;边坡开挖范围和坡度满足设计要求。
该单位工程质量符合《水运工程质量检验标准》(JTS 257-2008)检验合格规定。
四、有关要求和建议
使用单位应定期对码头前沿停泊水域、回旋水域水深等进行测量和维护。
附件:福建省交通建设质量安全监督局水运工程质量鉴定证书(闽交质监水鉴〔2015〕28号)
福建省交通质监局
2015年12月16日
附件
福建省交通建设质量安全监督局
水运工程质量鉴定证书
工程项目名称:国投湄洲湾煤炭码头一期工程 证书编号:闽交质监水鉴〔2015〕28号
单位工程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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码头前沿停泊水域工程、回旋水域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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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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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投湄洲湾煤炭码头一期工程码头前沿停泊水域设计底标高-18.7m(秀屿理论最低潮面,下同);回旋水域呈椭圆形布置,长轴长725m,短轴长500m,设计底标高为-15.0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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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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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投湄洲湾港口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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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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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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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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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交第三航务工程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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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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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 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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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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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金东海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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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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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文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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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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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中北港湾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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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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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起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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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工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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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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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工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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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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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工质量
鉴定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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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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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鉴定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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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运工程质量检验标准》(JTS 257-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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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 定 意 见
经我局鉴定,国投湄洲湾煤炭码头一期工程码头前沿停泊水域、回旋水域等2个单位工程质量符合《水运工程质量检验标准》(JTS 257-2008)检验合格规定。
(局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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