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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交通质监局关于福建海事局莆田海事工作船码头工程陆域形成与软基处理等2个单位工程质量鉴定的意见
文号:闽交质监〔2015〕20号      来源:福建省交通质监局      索引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莆田海事局:

福建海事局莆田海事工作船码头工程陆域形成及软基处理、护岸等2个单位工程于201314日开工,2014611日完工。我局对以上2个单位工程进行了质量鉴定。

一、工程概况

福建海事局莆田海事工作船码头工程陆域形成面积约10370平方米;西侧及北侧护岸长度分别为90.0米、145.7米,采用半直立斜坡堤结构。

二、参建单位

建设单位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莆田海事局,设计单位为福建省港航勘察设计研究院,施工单位为福建省港口工程有限公司,监理单位为福建陆海建设监理所。

三、工程质量鉴定

我局对施工质量保证资料和经监理工程师签认的施工自检资料进行了核查,于2014814日对工程实体进行了抽查,并对施工质量保证资料中存在的问题及工程实体的缺陷提出了整改要求。相关单位多次整改后,于2015121日提交了最终整改反馈资料。经核查,福建海事局莆田海事工作船码头工程陆域形成及软基处理、护岸等2个单位工程质量均符合《水运工程质量检验标准》(JTS 257-2008)检验合格规定,质量鉴定意见如下:

(一)陆域形成及软基处理工程

1.该单位工程共分后方回填、软土地基加固等2个分部工程,分部工程质量均符合质量合格的规定;

2.质量控制资料和所含分部工程有关安全和主要功能的检验资料基本完整;

3.主要功能项目的抽查结果符合标准的相应规定。

该单位工程质量符合《水运工程质量检验标准》(JTS 257-2008)检验合格规定。 

(二)护岸工程

1.该单位工程共分堤身、上部结构、护面等3个分部工程,分部工程质量均符合质量合格的规定;

2.质量控制资料和所含分部工程有关安全和主要功能的检验资料基本完整;

3.主要功能项目的抽查结果符合标准的相应规定;

4.观感质量评价综合得分率为80.0%,符合质量检验标准要求。

该单位工程质量符合《水运工程质量检验标准》(JTS 257-2008)检验合格规定。

 

附件:福建省交通建设质量安全监督局水运工程质量鉴定

证书(闽交质监水鉴201502号)

 

 

福建省交通质监局

                     2015年1月23 

 

附件 

福建省交通建设质量安全监督局

水运工程质量鉴定证书

 

工程项目名称:福建海事局莆田海事     证书编号:闽交质监水鉴〔201502

工作船码头工程

单位工程名称

   陆域形成及软基处理工程、护岸工程

工程概况

   福建海事局莆田海事工作船码头工程陆域形成面积约10370平方米;西侧及北侧护岸长度分别为90.0米、145.7米,采用半直立斜坡堤结构。

建设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莆田海事局

负责人

王明强

设计单位

福建省港航勘察设计研究院

负责人

陈志冰

施工单位

福建省港口工程有限公司

负责人

李金山

监理单位

福建陆海建设监理所

负责人

陈华兴

开工时间

2013.1.4

完工时间

2014.6.11

交工质量

鉴定时间

2015.1.23

质量鉴定依据

《水运工程质量检验标准》(JTS 257-2008

 

     

 

经我局鉴定,福建海事局莆田海事工作船码头工程陆域形成及软基处理、护岸等2个单位工程质量均符合《水运工程质量检验标准》(JTS 257-2008)检验合格规定。

 

 

 

(局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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