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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设区市(区)交通运输局(委),沿海各港口管理局:
为切实做好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确保我省公路水运工程建设安全生产形势稳定,根据《福建省交通运输厅办公室转发福建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15年元旦春节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闽交安明电〔2014〕61号)、《福建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交通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闽交建明电〔2015〕1号)要求,我局决定在春节前组织开展全省公路水运在建项目安全生产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一)高速公路;
(二)普通公路;
(三)水运工程。
二、检查工作内容
(一)检查重点内容
1.今冬明春和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部署情况;
2.公路桥梁隧道施工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3.安全隐患整改情况复查,特别是“挂牌督办”和重点督查项目的隐患治理情况。
(二)检查方式
检查采取听取各地交通运输(港口)主管部门汇报和实地抽查相结合方式。
1.各参建单位开展全面自查;
2.各地交通运输(港口)主管部门对参建单位自查情况组织检查,并形成书面汇报材料,汇报材料重点应包括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工作部署情况、落实隧道施工安全九项规定情况、近期上级有关部门督查发现问题整改情况、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等;
3.省交通质监局组织督查。
三、检查时间安排
督查工作从2015年1月26日开始,检查具体时间和人员安排由各检查组另行通知。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督促检查。请各主管部门、项目相关单位在地方政府的统一组织下,认真做好春节和今冬明春安全生产检查和部署,抓好安全生产各项工作落实,做到不留死角、不走过场,务求实效。
(二)强化隐患整改落实。各单位对历次检查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项目,要督促责任单位落实整改措施,限期整改到位;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要采取有力措施予以查处。要做好局部停工区域的防护和警示标志的设置工作;落实节后复工验收制度和新进场人员的安全培训,不符合复工安全条件的不得复工。
(三)加强应急值班值守。各单位要坚持节假日期间领导干部值班带班制度,特别是节日期间连续施工的企业,要切实加强值班值守,主要领导干部不得空岗。要做好应急工作准备,畅通信息渠道,确保遇重大紧急情况时能妥善处理,并按规定及时报告。
(四)严格遵守廉政有关规定。检查人员不得在受检单位报销应当由个人支付的有关费用,不得参加任何宴请和娱乐活动;受检单位不得向检查人员赠送任何物品。
福建省交通质监局
2015年1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