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区)交通质监站(局),沿海各水运质监站,本局各处室:
现将《2015年上半年交通建设安全生产情况分析》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各部门结合7月20日在福州召开的上半年交通建设安全生产例会会议精神,认真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确保全省交通建设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福建省交通质监局
2015年7月30日
2015年上半年交通建设安全生产形势分析
今年以来,我省交通质监系统以“平安交通”建设为主线,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规定,继续夯实基层、基础,为更好更快地发展“四个交通、两个体系”、加快交通运输现代化建设提供坚实的安全保障。现将上半年安全生产情况分析如下:
一、总体形势
2015年,省厅下达全年建设安全生产目标责任控制指标是:公路(含高速公路)、港口建设工程(不含省交通运输集团公司)事故死亡人数控制在7人以内;较大事故起数控制在1起以内。
年初至今,我省交通建设发生安全生产死亡事故0起,死亡0人,与去年同期持平,安全生产形势保持平稳。
二、主要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面落实工作责任。3月19日组织召开全省交通建设质量安全和造价管理工作视频会,总结2014年交通建设质量安全工作,分析安全生产形势,研究部署2015年工作任务。编制《2015年度全省交通建设工程安全监督工作要点》,明确年度工作重点,细化年度工作。各地质监机构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分析研判安全生产形势,研究解决重大问题,检查落实安全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二)完善体制机制,推进安全体系建设。一是按照新《安全生产法》的要求,制定《2015年安全监督检查计划》,明确年度检查内容、时间和频次,规范安全监督行为。二是积极推动省、市、县三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安全生产监管职责标准化体系的建设,编制《安全监管标准化(代厅稿)》,明确各级各单位岗位职责,细化落实监管方法和措施。三是省局领导带队开展全省各地市、县质监机构建设情况调研,加强指导,推动市县级质监网络建设。四是进一步完善局《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信息系统》,努力实现省市县三级质监机构数据互联互通,提升安全生产信息化管理水平。五是建立健全质量安全“月通报、季分析”制度,加强安全生产状况分析和规律研究。
(三)深化“平安工地”建设,提升安全管理水平。一是持续推进“平安工地”达标考核工作,对在建工程“平安工地”考核评价等工作进行督查,着力提升项目建设“本质安全”水平。高速公路、大型水运工程项目和独立特大型桥梁、隧道工程项目平安工地创建率100%。二是加强示范引领,对拟申报“平安工地”示范项目的厦门港后石港区3#泊位工程和拟申报“平安工程”冠名的漳州至永安联络线龙岩段工程等项目加强跟踪指导。三是持续推行公路桥梁隧道施工风险评估工作,按照交通运输部要求,积极推动高速公路路堑高边坡工程施工安全风险评估,同时强化督导和监督检查,提高项目风险管理水平。四是继续开展“打非治违”和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督促施工企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五落实”、“五到位”,推动企业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和事故防控体系建设。
(四)完善隐患排查体系,着力防范事故发生。一是更新全省监督管理网络信息名单,确保安全监管责任落实的有效性和及时性。二是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全省对在建340个公路水运项目逐级进行排查,排查隐患5331个,已整改5328个。三是对重大事故隐患实施挂牌督办。截至目前,省市共挂牌督办8 个较大、重大安全隐患(已销号2个,现挂牌督办6个)。四是以专项整治为抓手,代厅拟定《督促落实公路隧道施工安全九条规定专项活动实施方案》和《开展公路水运工程落实施工方案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督促企业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提升从业人员遵法守规意识。五是根据项目管理薄弱环节,相继下发或转发了《关于加强未通车(在建)公路管理防范交通安全事故的通知》、《关于推广应用大型起重机械安全监控管理系统的通知》、《关于加强桥梁工程双臂钢围堰施工安全管理的通知》等文件,督促项目有针对性地强化安全管理。
(五)强化安全监督执法,推进目标任务实现。一是持续 “一月一督查、一季一分析”机制,对104国道罗源县五里至白塔段公路工程、厦门港海沧港区20#21#泊位工程等12个项目开展了一月一督查。二是加强日常监督检查。上半年,省局共检查设区市交通(港口)主管部门13个,高速公路57项次,普通公路26项次,水运工程57项次。发出检查通报108份,责令20个作业停工整顿,将3个标段列为重点督查对象。三是加大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针对湄渝高速公路莆田段(萩芦至五星)A9合同段明福隧道出口右洞部分V级围岩仰拱偷工减料,以及邵光高速公路一分部下沙隧道出口右洞YK2+196~YK191段落未按设计开挖等违法现象,对相关单位和责任人进行立案查处,经济罚款60696元。泉州交通质监站针对县道310惠安辋川至紫山段公路工程K0+700现浇人行天桥碗扣式脚手架搭设存在问题,责令返工处理并给予行政处罚。
(六)加强重点环节监督,保障安全生产稳定。一是组织开展春节期间施工项目以及春节后复工项目的安全生产督查,对人员到位、机械设备以及危险性较大工程开展重点检查,发出整改通知书、通报53份,提出整改意见466条。二是加强防汛防台工作,下发《关于做好2015年防汛备汛工作》等文件,要求各地市、各项目加强排查,完善预案,提高突发事件应急处理能力,确保汛期及台风等极端天气期间安全施工。安全生产月期间,开展施工安全检查14次,检查了莆田湄渝高速公路、闽清北溪大桥、国投湄州湾港煤炭码头一期工程等30余个。厦门等地市也开展了汛期施工安全专项检查。三是根据交通运输部工程生产安全事故统计报表制度,做好突发事件、事故统计报送工作。四是严格执行好节假日及防汛24小时值班制度。
(七)加强安全宣传教育,提升安全法治意识。一是以“加强安全法治、保障安全生产——平安交通、为您服务”为主题,开展好“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咨询日”活动,发放《福建省交通建设安全管理手册》、《班组岗前安全教育卡片汇编》等资料。二是举办全省交通质监系统《安全生产法》和《福建省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规定》宣贯培训班,邀请省安监局、省安科院专家开展安全宣教。三是推行“一市一校、一路一班”和“送教下基层”培训模式。在莆田、南平开展新开工项目质量安全监督培训,共119人参加。开展施工企业安全生产三类人员考核和继续教育培训6期,611人次参加。
三、存在问题
(一)部分建设项目安全制度不落实。如:福州港口管理局罗源湾港务管理站、厦门港后石港区3号通用泊位工程未结合本辖区、本单位特点制定安全生产年度计划、工作要点,未制定行业安全生产检查具体工作方案,安全隐患整改无反馈记录,部分安全隐患未落实整改到位。
(二)部分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未严格按规定落实施工方案审批或组织实施,部分隧道未按标准规范和设计组织施工,擅自改变施工方法,改变开挖方式未严格审批程序,如:厦沙高速公路泉州安溪至达埔段 A1合同段岩山隧道进口端左右洞、邵武至光泽高速公路一分部下沙隧道右洞出口塌方段均等未履行开挖变更手续。尤溪县西滨镇连洋铁索桥改造工程(高大模板)、泰宁县下渠乡(永兴寺)至大龙乡公路工程(人工挖孔桩)等项目未落实安全条件审查。
(三)部分隧道施工存在偷工减料现象。如厦沙高速公路三明段 A4合同段蒋坑岬隧道出口左洞ZK137+495附近光爆效果差,初喷厚度不足,径向锚杆数量不足,局部超欠挖未打锚杆挂网喷平;ZK137+530附近一处消防洞室内未设置横撑,两榀钢拱架悬空。湄渝高速公路(莆田段)A9合同段明福隧道出口右洞洞口YK74+274-276段仰拱现场破检发现该段调平层底部未按设计施作仰拱钢支撑及仰拱二衬钢筋,
(四)部分建设项目防洪防汛工作不够到位。如104国道罗源县五里至白塔段、周宁城关至宁武高速互通口段公路工程防洪防汛预案内容空泛,无可操作性和针对性,无检查记录。
四、下阶段工作重点
目前,我省已进入汛期,高温、暴雨、台风逐渐增多,各地要高度重视,进一步加强施工现场管理,强化责任落实,加强检查监督,确保下半年各项建设任务顺利实施。
(一)要围绕统一思想认识抓落实。要深入学习、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系列重要论述精神,以“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为契机,统一思想,狠抓落实,切实贯彻质量安全监督标准化管理,真正做到“抓常抓细抓落实,既严且实见长效。
(二)扎实开展公路隧道施工安全九条规定和公路水运工程落实施工方案专项活动,严厉打击违规违法行为。7月份将开展省级抽查,对因没有施工方案或不严格按方案施工造成重大事故隐患,或者危险性大、整改难的重大事故隐患,一经确认,立即停工,并按规定实施挂牌督办。
(三)继续开展“平安工地”考核评价工作,加强对拟申报部级“平安工地”示范项目和“平安工程”冠名项目的检查指导。
(四)继续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加强汛期及中秋、国庆等重点时段的安全检查,督促落实各项安全保障措施,有效防范生产安全事故发生。要对重大安全隐患实施挂牌督办,对违法行为开展行政处罚。
(五)按照交通运输部关于公路桥梁、隧道及路堑高边坡工程施工安全风险评估要求,督促在建项目开展风险评估,落实施工安全风险防控措施。
(六)继续开展施工企业安全生产三类人员考核和继续教育培训工作,提升一线人员安全生产意识和管理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