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交通运输厅:
为加强岁末年初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管理工作,保障2016年元旦、春节期间交通建设安全生产形势稳定。根据《福建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开展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回头看”的通知》(闽交安明电〔2015〕68号)要求,我局于12月21日至25日开展了公路水运在建项目安全生产大检查“回头看”,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及时组织部署。我局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大检查“回头看”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精心安排部署,迅速开展行动,创新检查方式,提高整改效率,确保取得实效。具体承担省厅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大检查组织任务,拟定《福建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开展2015年度全省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大检查的通知》,明确了检查方式及检查重点,要求各级主管部门各参建单位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全面进行隐患排查和整改治理,确保安全生产。按要求编制全省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大检查抽查重点检查表(含交通运输(港口)主管部门抽查重点、交通建设工程安全抽查重点、公路工程质量抽查重点、水运工程质量抽查重点)。
二、落实督查职责。12月21日至25日,我局组成3个督查组赴、福州、厦门、泉州等地共抽查福州京台高速公路6个合同段、福州港、厦门港、湄洲湾港11个项目,发出检查通报1份,整改意见书2份。督查情况看,各地主管部门、参建单位能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质量安全生产一系列工作部署,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化“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工作,及时部署2016年元旦、春节两节前安全生产工作,由领导带队对在建的高速公路和港口码头安全生产情况开展节前检查,做到早部署、早安排、早检查,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强化工作措施,加强隐患排查治理,有效防范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三、存在主要问题
(一)个别地方主管部门和项目业主单位质量安全管理意识淡薄;对现场安全隐患及质量检测及缺陷整改工作重视不足,对各参建单位现场跟踪落实督促不力。
(二)一些监理单位未严格履行施工现场安全监理职责,对存在的安全隐患,未及时下达监理通知及隐患通知进行督促整改。特别是机电工程监理单位人员履约情况较差,部分主要管理技术人员离岗未请假。
(三)部分施工单位质量安全意识较差。高速公路部分线外临近工程施工对结构受力和通车运营安全造成影响,现场施工方案未审批先施工,机电、房建工程施工管理不严,质量控制较差,进场材料把关不严,存在“未检先用”的现象;细部结构施工工艺较差,内业资料未与外业同步。
四、下一步工作
抓好岁末年初交通建设施工安全工作。年末年初是我省交通建设黄金季节,我局要求各地主管部门深刻吸取天津港“8.12”危险品爆炸事故惨痛教训,按照《福建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开展2015年度全省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大检查的通知》要求,认真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回头看”行动,严格建设项目管理单位和施工企业安全责任,组织好安全生产。重点抽查民爆物品、施工用气、临时用电以及桥梁基础开挖、隧道掘进、高边坡防护等安全情况。处理好进度与质量、安全的关系,防止因赶工而忽视安全生产。
福建省交通质监局
2015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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