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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交通质监局转发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春季隧道施工安全警示通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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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发布时间:2016-05-16

 

各设区市(区)交通质监站(局):

每年春节后复工及3-5月份是隧道事故高发、易发时期,今年315日,我省南平市延平区西芹镇南龙铁路项目一分部乾山隧道2号斜井发生爆炸事故,造成2人死亡、7人受伤。现将《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春季隧道施工安全警示通报》(管二函〔201549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督促落实公路隧道施工安全九条规定专项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闽交建明电〔201513号)要求,深入开展隧道施工安全专项检查,严格落实隧道施工安全九条规定,严厉打击隧道施工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防范和杜绝生产安全事故和质量事故的发生,促进全省交通建设安全质量形势的持续稳定。

各设区市(区)交通质监站(局)和在建公路工程项目建设单位将本通知传达到每一个施工单位。

 

附件:1.福建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转发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春季隧道施工安全警示通报的通知(闽安委办201520

2.《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春季隧道施工安全警示通报》(管二函〔201549号)

3.福建省交通运输厅转发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春季隧道施工安全警示通报的通知(闽交建明电〔201515号)

 

 

福建省交通质监局

2015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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