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化泉州石化有限公司:
中化泉州重油深加工项目配套码头仓储工程陆域形成与围堤工程项目包含陆域形成和围堤2个单位工程,于2007年9月28日开工,2011年8月4日基本完工。2014年6月23日,惠安县交通运输局分别以惠交综〔2014〕108号、109号文对该项目进行了初步设计和施工图批复。建设单位于2014年9月15日向我局提交质量鉴定申请,我局对上述2个单位工程进行了质量鉴定。
一、工程概况
中化泉州重油深加工项目配套码头仓储工程陆域形成与围堤工程位于湄洲湾港斗尾港区斗尾作业区3-6#泊位引桥根部,通过开山回填形成陆域,面积约29.4万平方米,分A、B两区,A区面积约15.3万平方米,顶面标高10.0米(当地理论最低潮面,下同),B区面积约14.1万平方米,顶面标高10.8米;围堤长度1606.67米,宽度8.1米,为抛石斜坡堤结构,堤顶标高10.8米,防浪墙顶高程12.0米。
二、参建单位
建设单位为中化泉州石化有限公司,设计单位为中交第三航务工程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施工单位为葛洲坝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监理单位为北京水规院京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三、工程质量鉴定
我局对施工质量保证资料和经监理工程师签认的施工自检资料进行了核查,对施工质量保证资料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整改要求。相关单位整改后,于2014年9月29日提交了整改反馈资料。经核查,中化泉州重油深加工项目配套码头仓储工程陆域形成与围堤工程质量均符合《水运工程质量检验标准》(JTS 257-2008)检验合格规定,质量鉴定如下:
(一)陆域形成工程
1.该单位工程共分砂垫层、塑料排水板、土方回填、强夯等4个分项工程,分项工程质量均符合质量合格的规定;
2.质量控制资料和所含分部工程有关安全和主要功能的检验资料基本完整;
3.主要功能项目的抽查结果符合标准的相应规定。
该单位工程质量符合《水运工程质量检验标准》(JTS 257-2008)检验合格规定。
(二)围堤工程
1.该单位工程共分基础、堤身、护面、上部结构等4个分部工程,分部工程质量均符合质量合格的规定;
2.质量控制资料和所含分部工程有关安全和主要功能的检验资料基本完整;
3.主要功能项目的抽查结果符合标准的相应规定。
4.观感质量评价综合得分率为88.8%,符合质量检验标准要求。
该单位工程质量符合《水运工程质量检验标准》(JTS 257-2008)检验合格规定。
附件:福建省交通建设质量安全监督局水运工程质量鉴定证书(闽交质监水鉴〔2014〕20号)
福建省交通质监局
2014年10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