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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交通质监局关于2014年第三季度全省在建水运工程质量安全情况分析的报告
文号:闽交质监〔2014〕353号      来源:福建省交通建设质量安全监督局      索引号:

省交通运输厅:

  根据我局2014年第三季度对全省在建水运工程组织开展的质量安全督查及监督抽检情况,结合建设、监理单位报送的信息资料,现对2014年第三季度全省在建水运工程质量安全情况分析如下:

  一、监督工作概况

  2014年度第三季度我局新受理3个水运工程项目的质量监督申请,完成3个水运工程项目合计14个单位工程的交工质量鉴定,目前我局监督的在建水运工程项目共40个(在册项目81个)。本季度对全省在建水运工程项目进行了25项次的质量安全督查,“一月一督查”重点督查了于国投湄洲湾煤炭码头一期工程、厦门港海沧港区20#、21#泊位工程、福州港江阴港区壁头作业区11#泊位工程等3个项目。共发出《水运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意见书》14份,“一月一督查”意见书3份,提出整改意见238条。本季度工程实体质量共检测2836点(组),合格2629点(组),合格率为92.7%;主要原材料抽检108组,其中合格105组,合格率为97.2%;对3个项目共计3批次工程材料进行了清退处理,对3处(件)存在质量问题及现场检测不合格的工程实体进行了整改处理(返工、补强等方式)。

  7月,对水运工程在建项目“三个关键人”开展了质量通病防治、安全生产管理及软基监测方面的培训;组织召开了港口工程施工安全风险评估办法研讨会。9月,我局起草制定的《福建省水运工程混凝土抗氯离子渗透性(电通量法)检测技术规程》通过了福建省技术监督局组织的专家评审并批准发布,将于2014年12月1日起正式实施。

  9月16日至25日,根据钧厅工作安排,组织开展了2014年国庆前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督查,落实钧厅安全生产部署,督促各项目做好节前安全生产检查。

  二、质量安全总体情况

  全省在建大中型水运工程项目未发生施工质量安全事故,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工程质量总体受控。

  (一)混凝土质量控制及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管理不断加强

  自2011年10月1日《福建省水运工程混凝土结构构件实体质量检验规程》实施三年以来,混凝土实体抗压强度、钢筋保护层厚度等质量、耐久性控制指标进一步得到重视,整体质量水平较往年稳步提升,且以实体质量检验为主导的检测理念基本得到全行业认同。安全方面,通过不断强化对灌注桩施工平台、脚手架搭设等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生产费用投入的检查督促,从业单位自我安全意识逐步提升,危险性较大工程专项方案编制、审批及专家论证等工作进一步规范和加强。

  (二)部质量安全综合督查项目自查工作有序开展

  交通运输部2014年计划督查项目福州港罗源湾港区碧里作业区6#泊位工程、厦门港海沧港区20#、21#泊位工程参建单位对质量安全管理体系、管理行为、内业资料及现场质量安全开展了自查自纠,查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逐步落实整改,争取以良好的状态迎接交通运输部督查。

  (三)检测数据分析

  1.原材料、实体总体合格率情况

  第三季度工程实体质量抽检合格率为92.7%,主要原材料抽检合格率为97.2%,与前两个季度相比,工程实体质量水平稳定,总体处于90%以上;原材料抽检合格率存在一定波动,整体质量良好。

  

  2.原材料质量情况

  主要原材料中,钢筋、水泥、外加剂和碎石本季度抽检合格率为100%。对比前三季度抽检结果,其中钢筋、水泥继续保持较好水平,质量较为稳定;砂、碎石抽检合格率虽提高明显,但质量较为不稳定,前三季度总体仍处于较低水平。优质砂和碎石等骨料的缺乏,不断加大工程质量控制难度。根据本季度抽检结果,下一步将有针对性地加大砂、碎石等原材料的抽检力度,督促参建单位严格原材料进场检验、验收,加强源头管理。

  

  3.主要结构构件实体质量情况

  结合2014年前三季度验证性检验合格率统计表可知,钢筋保护层厚度合格率保持稳定、较好水平,高于通病治理合格率目标(85%);混凝土抗氯离子渗透性能、混凝土抗压强度合格率持续提高,且趋势保持一致,体现出相辅相成的关系。但前三季度混凝土抗氯离子渗透性能整体合格率水平不理想,将对工程耐久性造成一定影响,这也从侧面体现了砂、碎石等骨料质量对混凝土实体耐久性影响较大。下一步,一方面督促落实好本季度抽检不合格项目的返工(加固)工作,确保满足规范和使用要求;另一方面,继续加强实体检测力度,坚决制止不合格构件使用到工程中。

  

  4.主要结构构件尺寸偏差及安装情况

  从监督抽检结果来看,抽检的钢筋间距与预制偏差两个指标合格率较稳定,且维持在一个比较高的水平,一定程度上反映出施工单位认真落实质量通病防治措施,在钢筋板扎和构件预制方面取得初步成效。下阶段将加强对构件安装质量的抽查,进一步督促提高精细化施工水平。

  

  三、主要存在问题

  (一)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基础工作不扎实

  检查发现,不少项目对安全生产管理重视不足,工作不扎实,职责未履行到位,主要表现在:一是专业安全管理人员配置少。除传统主流码头建设(代建)单位外,其余项目建设单位基本未配备专业安全管理人员;施工单位现场大多仅配备1名专职安全员;大部分项目安全专监由总监或专监兼任,现场安全监理工作大多由监理员完成。二是安全生产管理要求落实不到位。部分项目建设单位重进度、轻安全,在安全生产检查、专项活动的组织等方面不够重视,未起到牵头抓总的作用;一些施工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书面一套、现场一套,浮于表面;监理单位由于安全专监的缺乏,及监理员整体素质不高、流动性大等原因,安全监理深度、力度不理想。三是习惯性违规屡禁不止。检查发现,施工现场在临时用电、气瓶使用、脚手架搭设等方面问题时有发生,特别是施工临时用电问题较多。

  (二)少数项目质量安全问题较为突出

  福州港江阴港区11#泊位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较为松懈,“防坍塌、防坠落、反三违”专项整治“回头看”、“打非治违”等安全工作部署未有效落实,施工人行便桥、临时用电与方案不符,问题较多。湄洲湾港秀屿港区秀屿作业区8#泊位工程总监未常驻现场,质量安全资料存在代签现象,且现场仅1名监理员,监理力量欠缺较多。

  (三)个别项目未经验收擅自投入使用

  福宁船舶重工改扩建工程(码头部分)、福建省东海造船有限公司舾装码头工程两个项目建设单位在码头工程未经验收的情况下,靠泊船舶进行舾装、维修作业;作业现场不同程度存在气瓶使用不规范、电线电缆无序拉设、码头面堆放大量易燃易爆品等问题。

  四、下阶段工作重点及要求

  (一)扎实推进落实质量安全专项活动要求

  继续督促各在建水运工程项目认真组织开展“防坍塌、防坠落、反三违”专项整治“回头看”、“打非治违”、“平安工地”建设及考核评价、质量通病防治等活动,按照“四不两直”的方式,结合日常检查,重点落实脚手架支及水上施工平台架搭设、高空及水上作业、起重吊装、用气用电等方面规范化施工要求,推进隐患排查治理,纠正违规违章行为,落实参建单位主体责任。

  (二)强化、优化运用执法检查方式方法

  力争在今年第四季度制定完善水运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相关(内部)制度,逐步转变“重现场轻管理”、“对事的多对人的少”的检查观念,转向重点对参建单位履约情况、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及违法违规行为的执法检查;对问题严重、屡禁不止的项目,依法开展行政处罚。同时,着力把全面检查和重点检查结合起来,把阶段性检查和经常性检查结合起来,把对事的监督和对人的监督结合起来,拓展执法检查范围、增强检查力度、提高监督效果。

  (三)请求对码头未经验收擅自投入使用行为予以制止

  福宁船舶重工改扩建工程(码头部分)、福建省东海造船有限公司舾装码头工程两个项目建设单位在码头工程未经验收的情况下,擅自靠船进行舾装、维修作业,且存在较多安全隐患。鉴于码头违规运营非我局所能制止,请求钧厅协调督促有关部门对上述码头未经验收擅自投入使用的行为予以制止。

福建省交通质监局

2014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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