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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交通质监局转发交通运输部关于切实做好国庆节期间交通运输服务保障与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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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发布时间:2015-12-11

各设区市(区)交通质监站(局),沿海各水运质监站:

  现将《交通运输部关于切实做好国庆节期间交通运输服务保障与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交安监明电〔2014〕35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2014年第三季度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例会和《福建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开展国庆前交通建设安全生产督查的通知》(闽交安明电〔2014〕43号)精神,切实做好国庆期间交通建设施工安全生产工作。有关要求一并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单位要从维护社会稳定大局出发,高度重视国庆节期间交通建设施工安全生产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要建立健全节日安全生产责任制,认真查找存在的薄弱环节和各种漏洞,及时解决好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确保节假日期间施工安全。

  二、严格监管,建设“平安工地”。各单位要落实好《福建省交通质监局关于加强“平安工地”建设集中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闽交质监〔2014〕330号)等精神,抓住施工安全生产关键部位和薄弱环节,全力以赴,做好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坚决遏制事故发生。近期我省部分地区连续遭遇较大范围强降雨,要加强灾后施工安全监测管理,避免因山体滑坡、泥石流、洪水等地质灾害引发施工安全事故。

  三、加强值守,做好信息报送。要严格执行节假日期间24小时值班制度和领导干部带班制度,严格落实值班工作制度及岗位责任制。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出现重大灾情、险情的,要按规定及时报送信息。

福建省交通质监局

2014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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