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厅巡察组对省交通质安中心党委巡察“回头看”进驻动员会召开
时间: 2026-06-03    浏览量:{{ pvCount }}

  根据厅党组关于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6月1日,厅巡察组对省交通质安中心党委巡察“回头看”工作动员会召开。会前,厅巡察组召开与省交通质安中心党委主要负责人见面沟通会,传达厅党组关于巡察工作的要求精神,通报了有关任务安排。动员会上,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厅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黄楠对做好巡察“回头看”工作提出要求,厅巡察组组长林萍就巡察“回头看”任务、监督重点、工作安排作具体说明,省交通质安中心党委书记、主任黄善明就认真配合做好巡察“回头看”任务作表态发言。

  黄楠副厅长强调,一要提高思想认识,深刻领悟巡察“回头看”的政治意义和现实要求。要深刻认识巡察“回头看”是对坚持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的“政治再体检”,是压实巡察整改责任、防止问题反弹的“成效再核验”,是履行主责主业、服务交通强省建设的“职能再对标”。二要坚持靶向发力,从严从实履行巡察监督职责。巡察组要坚持突出监督重点,以“查风腐、查偏差、查短板”为抓手,把重点盯牢、把问题找准、把根源挖深、把漏洞堵实。要坚持优化工作方法,坚守实事求是原则、严守依法依规底线、健全研判会商机制、强化统筹协同联动,全面提升巡察监督实效。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巡察工作各项纪律要求,坚守底线、不越红线,不干预被巡察单位正常工作,树立巡察干部良好形象。三要以严肃认真态度,全力配合保障巡察“回头看”走深走实。省交通质安中心党委要端正态度、主动作为,全力配合巡察“回头看”监督、从严抓好问题整改、深化成果运用,实现以巡促改、以巡促建、以巡促治,为全省交通运输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坚实的质量安全保障。

  根据安排,厅巡察组将在省交通质安中心工作2-3周左右。巡察期间设专门值班电话:15960010375;巡察组每天受理电话的时间为:8:00-18:00;专门收信地址:福州市东水路18号福建省交通运输厅人事处(巡察办);同时省交通质安中心设置联系信箱,位于交通东楼18楼电梯口楼道,受理信访时间截止巡察驻点结束。根据巡察工作有关规定,巡察组主要受理信访反映省交通质安中心党委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由省交通质安中心和有关部门认真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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