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厅第一巡察组向省交通保障中心党委反馈巡察情况——福建省交通运输综合保障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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厅第一巡察组向省交通保障中心党委反馈巡察情况
时间: 2024-08-20    浏览量:490

  8月20日,厅第一巡察组向省交通保障中心党委反馈巡察情况。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厅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黄楠出席会议,并对加强巡察整改提出要求。厅第一巡察组分别向省交通保障中心党委书记陈宇同志和党委领导班子反馈巡察情况。陈宇同志主持会议并就做好巡察整改工作作表态讲话。

  厅第一巡察组在反馈时指出,省交通保障中心党委能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较好地完成原交通执法总队、原交通发展中心机构改革队伍整合,有效提振干部队伍干事创业精气神,在保障厅交通执法、财务管理、政务服务等重点工作以及推进高速执法队伍规范管理上,发挥了重要作用,获得多项荣誉。但同党中央、省委和厅党组要求相比还有一定差距。主要是:学习新思想引领交通保障工作还有不足,主动服务融入我省交通运输高质量发展大局仍有欠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有待提升,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方面存在短板弱项;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有短板,中心纪委执纪监督能力尚有不足,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仍有发生,廉政风险防控有欠缺;班子执行制度不够严实,人才队伍建设存在薄弱环节,抓党建工作不够扎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交叉检查问题整改质效有待提高,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交叉检查成果运用不够充分。同时,提出四点整改意见建议。

  黄楠副厅长对加强巡察整改提出明确要求,一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巡察整改的政治自觉和责任担当。严格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把抓整改融入日常工作、融入深化改革、融入全面从严治党、融入班子队伍建设”的要求,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有力的行动、最扎实的措施抓好巡察整改工作。二要压实整改责任,从严从实抓好巡察整改各项工作。加强对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把巡察整改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重要契机,建立健全巡察整改工作机制,按照四个“相结合”即坚持主体责任与监督责任相结合、全面整改与立行立改相结合、巡察整改与推进工作相结合、督促指导与追责问责相结合,扎实做好整改工作。三要以巡促改促建促治,全方位推动工作高质量发展。坚持举一反三,建立和完善相关制度,以巡察整改强化干部政治考察,以巡察整改促进工作提升,把巡察成果转化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

  陈宇同志表示,对巡察组反馈的意见,中心党委照单全收、完全认领、全面整改,坚决按照“时间表”“线路图”“对账单”落实整改工作。一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落实;二要切实坚持问题导向,确保整改到位;三要切实用好巡察成果,开创事业新局面,确保将这次巡察成果转化为推动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实际成效。

  厅第一巡察组、厅巡察办有关负责人及驻厅纪检监察组副组长、厅直纪委书记,省交通保障中心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出席会议;省交通保障中心各处室负责人列席会议。 ( 党群工作处  占存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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