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普通公路行业宣传,福建省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拟计划开展2026年省级网络媒体平台推广服务采购。
一、项目概况
(一)采购人:福建省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二)项目名称:省级网络媒体平台推广服务。
(三)项目地点:福州市台江区交通路19号。
二、采购需求
1.在指定的省级及以上网络媒体平台(新华网、人民网、中新网、中国网、央广网、央视网、光明网、新福建、海峡网、东南网总网等)设置专题专栏进行宣传推广,根据采购人需求全年提供不少于25次的推广服务。
2.摄录服务:合同期限内提供重大会议、重大活动的全程专业摄影摄像服务不少于3次;并根据甲方要求,提供照片后期精修和1分钟快剪短视频。
3.提供行业形象海报设计、“福建公路”公众号推文综合排版设计、书籍封面设计等服务,根据甲方需求全年提供不少于10次的设计服务。
4.舆情服务:根据甲方需求,进行普通公路行业新闻舆情的跟踪和分析服务。若发现舆情,及时告知甲方,同时配合甲方至少在3个省级网络媒体上进行权威发布澄清和辟谣信息。
三、采购价格
项目报价不高于8万元。参选商所报价格需包含税费等相关所有费用,我中心不再额外支付其他费用。
四、参选单位资格要求
1.有能力提供采购内容所述服务,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参选人是企业的,提供国内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参选单位是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3.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选。
五、评审标准
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满分100分,其中价格分10分,技术分70分,商务分20分。综合分最高的参选单位为本项目供应商;综合分相同的,按照技术分高者推荐;综合分和技术分均相同的,按照商务高者推荐;经前述顺序处理仍并列相同的,则通过随机抽取方式确定为本项目供应商。
六、支付方式
合同签订后支付合同金额的70%,合同期满支付合同金额的30%。供应商需提供正式发票,经采购人审核无误后支付。
七、报名提交资料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盖公章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盖公章、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公章。
2.具备履行合同所需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
3.信用记录查询结果。报价人应在本邀请函要求的截止时间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
4.提供近2年来与交通行业相关的省级以上网络媒体专题专栏(至少1期)、策划方案(至少1期)、海报设计(至少5张)和视频作品(至少2篇,U盘存储)。
5.根据评分标准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6.《福建省公路事业发展中心2026年度省级网络媒体平台宣传推广采购项目的报价函》(格式详见附件1)。
7.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详见附件2)。
备注:参选供应商应对提交的上述资料真实性负责,所有材料应加盖供应商公章,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比选,不得分包。
八、报价时间、地点
1.时间:2026年4月24日9:30前,逾期恕不接受。
2.地点:福州市交通路19号,福建省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四楼(418室)。
3.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0591-87078115。
投递材料接受邮寄,材料需密封(加盖封口章),封面写好“福建省公路事业发展中心2026年网络媒体平台推广服务采购项目”,严格按投递参选时间送交我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