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FJ00117-0806-2012-00105
- 文号: 闽交建〔2012〕47号
- 发布机构: 福建省交通运输厅
- 生成日期: 2012-05-21
- 有效性: 有效
各设区市(区)交通运输局(委),省高速公路公司,省公路局:
近期我厅接到3家公路养护企业请求从业资质复审或名称变更的报告。根据交通运输部《公路养护工程市场准入规定》、《福建省贯彻交通运输部〈公路养护工程市场准入暂行规定〉实施意见》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家报请复审公路养护企业从业资质
福州兴宏大公路工程有限公司、南平市永拓工程有限公司报请新增相关类级公路养护资质和复审原核发的养护从业资质。经审核,同意原核发的养护从业资质通过复审,其中福州兴宏大公路工程有限公司保留三类乙,南平市永拓工程有限公司保留二类乙、三类乙。
二、1家报请变更公路养护企业从业资质证书名称
厦门怡鹭工程有限公司工商营业执照变更为厦门怡鹭道路园林工程有限公司。经审核,同意其公路养护从业资质(一类、二类甲级、二类乙级、三类甲级、三类乙级)证书名称变更为厦门怡鹭道路园林工程有限公司。
请上述公路养护企业根据本通知,到省公路局换取新的公路养护从业资质证书(联系人:省公路局养路处冯国文,电话0591-87078149)。
各级交通公路和高速公路管理部门应依照公路养护工程市场准入规定,切实加强公路养护企业从业行为的管理,加大公路养护市场准入监督力度,规范公路养护工程市场秩序,培育我省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公路养护市场。
二O一二年五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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