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地海航告〔2018〕24号
因福建省平潭及闽江口水资源配置工程(一闸三线)工程施工需要,为确保施工安全和施工期间过往船舶航行安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施工时间:2018年12月24日至2020年4月30日。
二、施工地点:闽江南港(塔礁洲湿地公园和龙祥岛)水域。
三、施工内容:钢便桥施工、水上管材及材料运输。
四、施工单位:福建省平潭及闽江口水资源配置工程第3标段工程项目经理部。
五、施工船舶:远丰35、金源1号。
六、注意事项:
(一)施工作业单位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避碰规则》规定在施工水域明显处设置有关警示标志,显示号灯、号型,不得擅自扩大施工作业区范围,施工船舶应服从当地海事部门管理,确保船舶适航、船员适任,并落实专人负责警戒,保障通航安全。
(二)施工作业期间,途经施工作业水域的船舶,应加强了望、谨慎驾驶,保持安全距离,严禁在施工作业水域追越或齐头并进,确保船舶航行安全。
(三)施工作业单位要做好防污染措施,严禁随意向江中倾倒废弃物、污油等;并于施工结束时,及时清除留在施工作业水域的水上水下碍航物,确保通航安全。
(四)凡遇台风、洪水、大雾、能见度不良等恶劣天气情况,禁止施工作业。
(五)施工结束,不再另行通告。
福建省地方海事局
2018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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