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情况
2023年,我中心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福建省交通运输厅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要求,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具体情况如下:
(一)加强信息公开工作。梳理网站各栏目,根据工作实际撤并、新增相关栏目,持续加强各栏目责任部门、责任人和更新频率管理,强化信息效能责任。
(二)行业相关文件。加强港航有关政策信息公开,及时发布涉企收费、疫情防控和惠企奖励等文件,并对栏目文件进行梳理,移除已失效文件。
(三)行业信息公开。持续公开辖区港口生产信息(每月)和码头经营人情况(经营许可证、港口危险货物作业附征、港口船舶服务备案)。
(四)财政信息公开。2023年度预算、2022年度决算等财政信息均通过“财政管理”栏目集中、及时向社会主动公开。
(五)监管执法信息公开。按照2023年“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计划,开展港口经营、港口企业安全生产以及水运工程建设项目参建单位行为规范等情况监督检查,并主动公开检查结果。
(六)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强化“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安全生产标准化提升专项行动”“法治建设与行政执法”等新专栏建设,持续用好宣传阵地。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3年度主动公开政府信息79条,其中,规划计划类3条,占3.8%;财政管理类2条,占2.5%;行政许可与确认类8条,占10.1%;建设管理类8条,占10.1%;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类3条,占3.8%;人事人才管理类5条,占6.3%;公示公告类20条,占25.3%;建议提案办理类7条,占8.9%;港口生产类12条,占15.2%;法治建设与行政执法11条,占13.9%。以上信息内容,均通过福建省泉州港口发展中心网站公开。
同时,我中心按规定在福建政务网—泉州分厅(泉州市行政服务中心网上办事大厅)网站公开入驻审批项目办事指南及办理进度等信息,推进行政权力事项与办理情况公开,全面梳理所有审批项目,优化行政审批流程,压缩行政审批时间,多个指标均优于全省平均水平,全年受理港口经营行政许可事项23件、公共服务46件、行政确认1件、其他行政权力0件。按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在省政府采购网(省级财政部门指定的发布媒体)公告采购信息6条。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情况,通过泉州市12345便民服务平台、信访局平台和省交通运输厅互动平台受理、反馈投诉建议信息4条。我中心承办4件人大代表建议和3件政协提案,除依法不予公开的外,办理结果均向社会公开。扩大《泉州港口信息》影响力,每个季度更新发布,记录泉州港发展重要事件和资讯,累计在《中国新闻网》《福建日报》《泉州晚报》等主流新闻媒体及网络新闻媒体开展泉州港正面宣传53次,确保群众和社会的知晓权和监督权。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2023年度未接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23年度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23年度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以及举报等情况。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我中心还存在着群众关心的泉州港相关情况信息分散,查询不方便的问题。
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工作水平,完善网站栏目设置,更好服务人民群众。
福建省泉州港口发展中心
2024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