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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交通运输厅关于石井港务码头1#、2#泊位改扩建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时间: 2025-10-16    浏览量:{{ pvCount }}

南安市交通运输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你司《关于报送石井港务码头1#、2#泊位改扩建项目初步设计审批的请示》(南交投司〔2025〕3号)及相关附件材料收悉。根据《泉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石井港务码头1#、2#泊位改扩建项目核准的批复》(泉发改审〔2024〕50号,项目代码2406-350500-04-01-720097)确定的建设规模、技术标准和估算总投资,结合中交武汉港湾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技术审查咨询意见,经审查,批复如下:
  一、建设规模
  本项目利用石井港务码头既有的500吨级1#泊位、1000吨级2#泊位,加装码头装卸设备和完善相应配套建筑设施。码头散杂货年设计通过能力7.1万吨,集装箱年设计通过能力0.8万标箱。
  二、总平面布置
  原则同意设计单位推荐的总平面布置方案一:
  (一)本项目水域按原设计标准执行,本次进行维护性疏浚。
  (二)陆域总面积2.38万m2,陆域设计高程+4.8m(1985国家高程基准,下同),布置进出港大门、堆场、海关查验用房、冷库、综合楼、加压泵站、办公楼、正面吊及叉车充电棚、综合运维用房等生产生活辅助建筑物。
  三、航道、锚地及导助航设施
  原则同意航道、锚地及导助航设施设计,依托现有石井5000吨级通海航道可满足船舶进出港要求。
  四、装卸工艺
  原则同意设计单位推荐的装卸工艺方案一:由轮胎式起重机调整为配备1台固定式回转起重机进行装卸作业;库场主要采用正面吊、叉车等进行作业。
  五、水工建筑物
  原则同意设计单位推荐的水工建筑物设计方案。维持现有码头结构不变,新建1个固定吊墩台,平面尺度7m×7m(长×宽),基础采用直径1000mm的混凝土灌注桩。
  施工图设计阶段应进一步细化完善灌注桩施工方案。远期结合港口生产需求,实施水域尺度改扩建,满足需求船型安全靠泊。
  六、道路堆场
  原则同意设计单位推荐的道路堆场设计方案。查验场地和功能区周边场地采用联锁块铺面,办公楼周边场地采用现浇混凝土铺面。
  七、原则同意生产与辅助建筑物、供电、照明、控制、信息与通信、给排水、环保、消防、安全、职业卫生、节能等设计。
  下阶段应严格按照有关部门的专项意见完善相关设计内容,履行相关程序。
  八、建设工期:12个月。
  九、工程概算
  工程概算编制的原则和方法基本符合国家和交通运输部的有关规定,核定工程概算为5117.93万元(详见附件)。
  十、其他
  项目建设单位应严格履行基本建设程序,按照本批复要求组织施工图设计,落实有关环境保护、消防、安全、职业卫生、节能等措施;项目实施过程中应加强安全管理,进一步落实检测评估报告有关港口基础设施维护相关要求,保证安全生产投入,确保工程质量安全。
  附件:石井港务码头1#、2#泊位改扩建项目总概算表
  2025年9月25日    

[附件下载]
  • 闽交泉港审〔2025〕4号 附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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