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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泉港函〔2026〕15号
答复类型:B类
泉州市商务局:
庄绍恭代表提出的《关于“十五五”期间推进泉州外贸高质量发展的建议》(第1228号)已收悉。针对建议提到的“畅通拓展新航线新通道”,我单位的办理意见如下:
我单位大力推动泉州港外贸业务高质量发展,一是推动提升对外开放水平,石湖作业区新增泊位正式对外开放,石井、深沪、石湖等作业区纳入对台小额贸易创新管理措施试点口岸名单,多式联运水水中转模式全国首批试点在泉州港落地运行;二是持续织密航线网络,2025年泉州港新增东帝汶、巴西、越泰、韩国等10条外贸航线,进一步拓展外贸货物流向通道,外贸货物吞吐量、外贸集装箱吞吐量增长超20%;三是服务外贸新兴业态,成功开通闽赣中部物流新通道,跻身“新三样”出口港行列,首次保障新能源汽车滚装出海至欧洲,拓展“围头-金门”跨境电商航线。
下一步我单位将持续围绕“做优石湖作业区、做强石井作业区”,优化港区功能布局,积极整合港口资源,加快港口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拓展航线网络,持续深化与晋江陆地港、泉州综保区、石湖港保税物流中心(B型)等园区的“港区联动”,为泉州市企业打造经济、便捷、高效的海上物流通道。
领导署名:陈华清
联 系 人:黄燕燕
联系电话:0595-22580770
福建省泉州港口发展中心
2026年3月25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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