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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泉港函〔2026〕6号
答复类型:C类
泉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黄景生代表提出的《关于争取将泉州港石湖作业区7~9号泊位纳入国家规划的建议》(第1440号)已收悉。我单位的办理意见如下:
近年来,我单位坚持做优石湖作业区,积极支持石湖作业区7-9号泊位工程列入国家相关规划。一是主动对接省交通运输厅相关处室,积极跟进项目列入国家《“十五五”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发展规划》等进展情况;二是作为泉州市石湖作业区7-9号泊位工程前期工作专班成员单位,积极提供技术意见和政策建议;三是指导项目业主提前开展工程可行性研究、海域使用论证等前置工作,为项目后续工作开展奠定基础。
下阶段,我单位将持续对接省交通运输厅,积极参与项目前期专班工作,共同向上争取该项目列规。
领导署名:肖富
联 系 人:赖炳超
联系电话:22585624
福建省泉州港口发展中心
2026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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