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海工程建设总局有限公司:
你司呈报的《在港口进行可能危及港口安全的采掘、爆破等活动审批申请表》及相关申报材料收悉。2019年11月22日,福建省泉州港口发展中心在泉州组织召开《泉州港围头湾港区石井作业区16~17号泊位工程水下爆破专项施工方案》专家评审会,会后你司根据专家及相关单位代表的意见进行了修改完善,并通过专家复核确认。现批复如下:
一、因工程建设需要,原则同意你司在泉州港围头湾港区石井作业区16~17号泊位进行水下爆破活动,施工地点、范围按设计要求执行。
二、请你司在爆破施工过程中做好沟通联系工作,及时向各单位通报相关情况,并在施工作业过程中认真做好以下工作:
(一)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技术要求及专家评审意见,组织实施本工程施工。在施工过程中应严格遵守有关安全规定,落实各项安全措施,确保施工安全。注意控制爆破造成周边的震动效应,减少爆破施工对周围环境造成的影响,同时应加强对周边建筑物的沉降位移观测和爆破冲击影响监测。
(二)应组织机构人员到位,做好对周边船舶的警戒工作,积极联络海事部门做好通讯联络、通航安全工作,特别是对客船的安全避让。
(三)需要办理其他相关手续的,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
附件:1.专家组评审意见 2.专家审核意见表
2020年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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