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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泉州港口发展中心关于印发2022年泉州港春运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时间: 2022-01-21    浏览量:{{ pvCount }}

中心直属各单位、机关各处室,各港口企业:
  现将《2022年泉州港春运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福建省泉州港口发展中心    
  2022年1月11日       
  2022年泉州港春运工作方案
  2022年春运将从1月17日开始,2月25日结束,历时40天。2022年春运是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的第3个春运,春运工作与疫情防控、极端寒潮应对、北京冬奥保障等多重任务叠加,新冠肺炎疫情外防输入压力持续存在,落实“货开客关”政策,泉金客运站仍然停航;冷空气活动频繁,港口安全运行压力面临较大挑战。根据中办国办、国家发改委等14部门以及省交通厅春运办关于2022年春运工作要求,确保疫情不因春运扩散,确保人民群众安全便捷出行,确保重要生产生活物资运输,结合辖区港口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完善春运工作机制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中心党委书记、主任林同钦任组长的泉州港春运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港航运行处,负责春运工作的综合协调,指导港航企业做好春运各项工作;中心办公室负责组织开展春运宣传工作,制定春运期间人员值班表,并实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政治处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负责指导开展春运便民服务和春运志愿服务“暖冬行动”;运行处负责督促港口企业合理安排生产作业,优先安排防疫物资、基本生产生活物资以及重点能源物资保供;安监处负责春运应急管理,统一部署春运期间港口安全监督检查等工作;规建处负责指导港航在建工程做好春节不停工和疫情防控工作;各港务站负责港口危险货物作业审批和监管工作,开展春运安全检查、疫情防控检查以及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航道站负责开展航道安全巡查工作;引航站负责落实高风险岗位人员集中管理制度,提供安全、高效、优质的引航服务;执法支队负责港口春运巡查和执法监管工作;中心防控办负责统筹春运疫情防控工作。
  (二)细化责任措施。直属各单位和辖区港航企业要相应成立组织机构,制定详细的春运工作方案,统一指挥、协调、监督、检查,切实把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1月14日下班前,各单位将组织机构、春运工作方案、数据统计和信息报送人员以及春运值班表报中心春运办。
  (三)严格值班值守。春运期间,各单位要实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认真做好值班记录,保障信息联络渠道畅通,掌握春运期间港口生产和稳定运行情况。及时处置港航突发事件和问题,及时报告聚集性疫情、春运突发和重大事件等相关信息。
  二、科学精准做好春运疫情防控
  (一)加强健康监测和人员防护。各单位要加强督促春运一线服务人员个人防护,规范佩戴口罩、手套等防护措施,做好日常健康监测和定期核酸检测,按卫健部门规定常态化开展核酸检测“应检尽检”“适时抽检”。加快推进疫苗加强针接种,春运开始前推动具备条件的人员“应接尽接”。加强一线从业人员防控知识培训,确保了解掌握消毒等防疫操作规程、个人防护用品使用,以及应急处置要求。
  (二)加强冷链等物流环节疫情防控。严格落实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路进口冷链食品物流新冠病毒防控和消毒技术指南(第三版)》等防控最新要求和《关于进一步做好进口冷链物流环节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交应急明电〔2021〕1931号),督促指导进口冷链食品物流企业加强防控知识培训,建立健全并严格落实消毒通风、人员防护等操作规程。加强对引航员、直接接触冷链食品的港口装卸人员等一线人员劳动保护工作。严格执行进口冷链食品信息登记制度,支撑全链条追溯,并要按规定做好进口高风险非冷链集装厢门把手等高频接触部位的检测和预防性消毒工作。
  (三)加强港口疫情防控。强化港口作业环节管理,抓好“外防输入”和海上非法入境管控。严格按照“外防输入、内防扩散”的总体要求,认真执行交通运输部《港口及其一线人员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第八版)》等最新防疫要求,落实水路口岸“客停货通”要求,强化信息共享、船岸隔离、船员换班、通道管理、通风消毒、垃圾处置等关键环节管理。加强港口登轮通道管控,坚持非必要不登轮、不登陆、不搭靠,减少国际船舶登轮人数。强化高风险岗位人员管控,对引航员、登临国际船舶作业人员、进口冷链货物直接接触人员、涉疫垃圾保洁人员等高风险岗位人员,要保持相对固定、登记造册,按“N+7+7”模式落实集中住宿、集中管理措施,每隔1天开展1次核酸检测。要督促作业人员全程做好个人防护。加强港区周界日常巡查力度、频次,严防非法入境人员从码头上岸。
  (四)加强疫情应对处置能力。建立应急调度机制,中心各单位要在本地疫情防控领导机构统一领导下,根据不同情形,因时因势及时调整工作着力点和应对措施,做到精准科学有效防范。一旦发生本土疫情,确保第一时间启动应急处置、第一时间响应属地疫情防控领导机构部署要求。各港务站和引航站要对本地区和本单位疫情防控工作部署和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要立即督促整改到位。做好物资储备,落实好防疫物资保障,督促港口码头、交通建设工地等场所配齐配足消毒液、酒精、口罩、防护服、测温仪器等防疫物资,确保物资充足且处于保质期内。
  三、毫不松懈抓好春运安全生产
  (一)强化安全责任落实。各单位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要求,强化管行业必须管安全,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有效防范化解春运重大安全风险,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督促港口企业、引航站对所有参加春运的从业人员结合疫情防控要求进行一次集中安全生产教育,进一步增强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春节前,各单位要聚焦春运过程中最不放心、最不托底的重点环节和关键部位,加大督查检查,对重大隐患建立台账,挂牌督办,限期整改;对限期整改不到位的,不得参与春运。要推动企业第一责任人落实好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抓好本企业重大隐患排查整改。
  (二)强化水路运输安全管控。水路客运方面,围头湾港务站要督促泉金客运码头落实停航期间的安全管控和疫情防控有关工作。港口危货方面,要对安全生产三年行动、百日专项整治交叉检查和省厅10个地市指导服务组发现隐患问题的整改情况开展“回头看”,整改期间不能保障安全的,要依法责令暂停危险货物作业;逾期未整改的,依法取消许可;要督促企业加密危货储罐、堆场等部位特别是构成重大危险源场所的巡回检查频次;要强化动火、受限空间等特殊作业环节的安全管理,春节及重大活动期间,原则上不进行动火作业,确有需要的,严格落实提级管理。
  (三)强化交通综合执法监管。执法支队要强化与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协同合作,严查严管沿海港口企业违反经营管理规定、运输超限超载、装卸无合法来源的、在建项目非法用砂等违法违规行为。
  (四)强化应对极端天气的风险。各单位要认真借鉴往年应急运输经验,针对春运期间可能出现的冰冻、极寒、大雾等恶劣天气和设备故障等突发事件,及时搜集和发布应急预警信息,制定并细化完善应急预案,做好应急队伍、抢险救灾和应急物资准备。发生突发事件时,要准确判断影响程度,及时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预案,果断处置,调集各方资源,有效控制事态发展。
  四、加强保障推进春节项目建设
  (一)保持春节连续施工。中心规建处要积极主动调度假日期间的项目建设,强化生产要素保障和协调服务,组织安排好春节不停工工作。对于春节前计划竣工的项目,要在确保施工安全的前提下,加快施工进度,确保工程按期完成。对在建项目,要科学统筹人员及工期安排,做到设备不停、施工不停,确保“见形象、见进度、见成效”。
  (二)强化要素保障。中心规建处要想方设法抓项目、扩投资,做好“两节”生产要素保障。一要组织强有力的工作班子,对列入《福建省“十四五”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规划》或省级和市级年度重点推进计划的交通建设项目,依法依规加快开展工可、勘察设计招标工作。二要主动帮助协调项目生产所需的砂石、水泥等材料物资,做好统筹调配,为工程加快推进解决实际困难,确保满足连续施工需求。
  五、用心用情做好春运服务保障
  (一)进一步做好货物运输保障。中心运行处、各港务站、引航站及港航企业要组织好电煤、原油、天然气等重点物资,以及粮食、肉禽、蔬菜等生活物资和医疗物质的运输保障。要采取有效措施,优先保证液化天然气(LNG)和电煤运输船舶“优先引航、优先靠泊、优先作业”,全力配合做好供煤供气工作,确保经济运行需求和居民生活需要。要及时受理和解决重点物资运输中遇到的问题,一事一处理,做到急事急办、特事特办。
  (二)全力营造春运和谐舆论氛围
  1.深入推进 春运便民服务。各单位要坚持党建引领,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深入开展春运便民服务,引导广大职工增强疫情防范意识和个人防护能力。充分利用12328交通运输服务监督电话,增强群众维权服务力度,及时帮助解决群众遇到的困难,做好跟踪督办工作。围绕疫情防控宣传提醒、咨询指引等方面,按照“预招储备、因需而动,因地制宜、大站为主,精简岗位、优化服务,加强培训、安全第一”原则,稳妥开展2022年春运志愿服务“暖冬行动”。按照“非必要、不上岗”、“谁使用、谁管理、谁保障”的原则,加强志愿者防疫及服务保障。
  2.精心组织春运宣传活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春运宣传工作,深入挖掘本地区春运服务暖心举措、行业先进典型、一线感人事迹,用好“两微一端”,交通门户网站、新闻媒体、运输站场和车船宣传阵地优势,通过新闻报道、微视频、微信公众号等形式新颖、灵活多样的宣传载体,讲好“春运故事”,营造文明、祥和、喜庆的春运氛围。中心办公室要指定专人负责春运宣传工作,加强与省厅春运办、省运输中心新闻办的对接联系,做好信息报送。要积极开展舆情引导,充分利用大数据技术,加强对春运舆情的监测分析,及时掌握本地区港口领域的热点焦点问题,掌握苗头动态,积极回应群众和从业人员关切,做好沟通解释和矛盾化解,避免大规模上访事件。
  3.关心春运一线干部职工。各单位工会组织要组织做好春运一线职工生活服务和福利保障,结合“两节”送温暖活动,开展走访慰问工作,帮助解决实际问题和困难,让广大一线干部职工安心、暖心。春运结束后,有条件的单位要积极通过调休、补休等方式,保障假期在岗干部职工休息的权利。中心规建处要督促建设单位切实落实安全施工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加强隐患排查整治,确保不停工、少停工、早复工与安全施工、疫情防控两不误、两促进。用人单位要根据建设施工需要和员工意愿,合理安排春节期间在岗员工生产和休息,依法依规支付相关薪资,做好春节期间人文关怀和生活物资保障工作,营造良好施工环境。
  (三)强化春运信息报送。各单位要按照春运工作要求,及时报送数据信息和春运阶段工作情况。指定专人负责春运统计和信息报送工作,确保统计数据和各类信息报送及时、准确、规范。一是做好动态信息报送。各单位及时报送春运运输保障、疫情防控、交通执法、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先进典型事迹等工作内容至中心春运办(每周至少报送2条)。二是做好春运20天的总结报送。2月5日(农历正月初五)9:00前,各单位要将春运20天的阶段性总结,重点是春节黄金周的相关工作,总结提炼报送至中心春运办,主要包括各项工作开展情况、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工作重点。三是做好春运40天的总结报送。2月25日上午前,各单位春运工作总结报送至中心春运办。联系人:陈尘;联系电话:0595-22580770;联系邮箱:gzk22580770@163.com。
  附件:1.国家发改委等14部委《关于全力做好2022年春运工作的意见》(发改运行〔2021〕1931号)
 2.2022年泉州港春运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件下载]
  • 附件1:国家发改委14个部门春运工作要求.pdf
  • 附件2:2022年泉州港春运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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