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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泉州港口发展中心2021年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工作情况
时间: 2021-11-29    浏览量:{{ pvCount }}

  2021年以来,在省交通厅的领导下,我中心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以依法行政为主线,全面依法履职、强化能力建设,进一步提升我中心依法行政工作水平。现将我中心2021年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组织保障,健全完善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机制。一是调整中心法治政府部门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形成中心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有关部门落实抓的工作格局。二是组织了4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关于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若干措施的通知》、《关于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意见》、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2021年工作任务部署会议等文件精神,组织观看《民法典开讲-民法典的时代特色和制度创新》视频,对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发挥法治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积极作用。三是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泉州港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个人年终述职内容。
  (二)构建制度体系,提升决策科学化、法治化水平。一是制定印发《 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制度》、《货物港务费计收暂行办法》、《职工代表大会实施细则》《科级干部廉政档案实施办法》等12个内部制度,逐步实现单位规范化管理。二是组织开展3次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对11份文件提出清理意见;制定印发《福建省泉州港口发展中心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制度》和《福建省泉州港口发展中心关于进一步加强政策文件解读和网上调查、意见征集工作的通知》,进一步规范中心政策文件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程序,维护公平竞争秩序,释放泉州港港口建设和运营市场主体活力。三是贯彻政府法律顾问制度,今年以来在合同审核、行政执法方面共咨询法律顾问34次,同时把好法制审核关,对采购合同和行政执法行为提出法制审查意见,切实维护中心和相对人的合法权益。
  (三)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建设。一是深入实施“互联网+”执法监管,配合省厅梳理“互联网+”监管事项目录清单,依据监管事项目录清单和检查实施清单开展日常监管工作,并及时将监管数据录入“互联网+监管”系统,截至11月24日共录入362条;二是全面施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印发《泉州港2021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组织开展港口码头企业安全生产监督、港口经营监督、泉州港水运工程建设项目监督抽查。今年以来,已组织开展3次“双随机”监督检查,共计抽取5家港口企业、1个水运在建工程项目和15名执法人员,实现检查人员和检查对象“双随机”。三是细化梳理行政审批服务事项,修改并公示港口经营许可和备案事项的申请材料,梳理行政审批服务自由载量权,细化量化技术审查标准和现场踏勘标准,承诺时限由149个工作日进一步压缩至34个工作日,申请材料总数由100件减少至82件,即办件占比数由40.91%提升至86.36%,全部达到全省平均值,进一步提升行政许可服务事项的服务效能。四是优化审批服务能力。依托泉州市行政服务中心平台,解决群众办事的“难点”、“痛点”问题,基本实现群众、企业办事无须提供身份证、营业执照等纸质证照复印件,对外公布咨询电话专人轮值,延时服务至晚上9点提供业务办理咨询解答服务。
  (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推动形成公平正义法治环境。一是开展泉州港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成立以中心主任为组长的泉州港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印发《泉州港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对照整治内容五大整治内容49项突出问题开展排查整治,抽调业务处室人员成立查究整改“回头看”工作组,开展自查自纠、整改“回头看”,通过“我为群众办实事”、“大调研、大走访”和“执法体验周”等活动,寓执法于服务中,整体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保障从业人员合法权益,推动行业健康稳定发展。二是制定《福建省泉州港口发展中心执法队伍素质能力提升三年行动工作方案(2021-2023年)》和《2021年度执法人员法治学习计划》,邀请专家学者、业务骨干开讲授课、交流执法经验,目前已开展8场专题法治学习,集中学习《行政诉讼法》《安全生产法》《福建省行政执法条例》、《航道法》等法律法规;组织执法人员到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现场旁听幸某诉某地执法部门行政强制拆除一案庭审全过程;先后举办3期泉州港安全学习积分挑战赛,邀请省质安中心专家对行政执法文书进行解析授课,派员到企业参与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组织人员在第三方机构开展安全指导服务过程中跟班学习;选派2人参加“全省交通领域专项整治行动培训暨综合执法监督业务培训”,组织1名干部参加交通运输部组织的2021年行政执法人员考试,加强执法人员执法培训,进一步提高执法人员执法能力。三是开展“货车违法超限超载治理”、“清风行动”、“内河船舶非法从事海上运输”等专项行动。梳理本辖区货运源头单位情况,并在中心门户网站公示,与辖区13家货运源头单位签订治超工作责任书并进行全覆盖检查;开展对非法捕捞、运输野生动物及其制品违法检查行为,出动执法人员58人次;对内河船舶涉海超航区航行、超范围经营行为进行监督检查,督促码头经营人守法经营,有效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五)加强信用体系建设,提升信用监管效能。一是制定《2021年泉州港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细化责任分工,明确具体经办人员,确保泉州港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有人抓、有人管。二是按照国务院统一部署,系统清理规范本部门出台的失信约束措施,建立失信约束措施台账。三是开展2020年度和水运工程建设市场、安全生产等领域信用评价工作,及时公布企业评价结果和重点从业人员信用状况。四是开展“信用交通宣传月”活动,广泛发动辖区企业,营造共建共治共享、加快推进信用交通建设的良好氛围。
  (六)深入推进“八五”普法,提升法治宣传教育实效。一是制定《泉州港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进一步加强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二是开展民法典宣贯、安全生产月等系列活动,组织集中观看教育视频,参与民法典有奖竞答和全国安全知识网络竞赛网络答题;开展“落实航道保护地方主体责任,强化养殖从业人员法制意识”航道法制主题宣传活动,共计走访8个乡镇15个渔村13家港口企业召开三场《航道法》宣贯会,发放航道法宣传手册570余册,张贴航道法宣传海报24张、航道法宣传横幅,营造良好航道保护法治氛围。
  二、存在问题
  一是普法方式较为传统,普治并举仍需加强;二是信用监管未全面落实,信用体系建设仍需完善;三是“四基四化”建设未到位,执法规范化建设仍需加强。
  三、2022年工作计划
  (一)深化依法行政建设。坚持党的领导,不断深化各部门联动的法治政府部门建设机制,建立多部门配合的组织领导体系,完善联系沟通、事件通报机制,从各个领域进一步推动部门协同配合,共同发展。
  (二)健全舆情监测、信访工作机制。把信访纳入法治化轨道,规范信访工作程序,完善信访听证、信访群众依法引导等流程,畅通群众合理合法诉求表达,利益协调和权益保障渠道,依法维护信访次序。
  (三)推进“智慧执法”建设。加快执法业务应用软件和系统的使用,充分运用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信息化手段科学分析、科学决策,不断推动非现场执法手段信息应用。
  (四)丰富普法宣传形式。坚持创新发展,推进“互联网+法治宣传行动”,抓好法治文化建设,引导干部职工、从业人员自觉履行法定义务、社会责任,引领法治风尚,形成自觉守法、办事依法、遇事找法的良好法治氛围和法治习惯,加快建设“法治港口”。
  
  福建省泉州港口发展中心

  2021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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