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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泉州港口发展中心关于印发2023年 泉州港“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
时间: 2023-06-01    浏览量:{{ pvCount }}

中心直属各单位、机关各处室,执法支队,辖区港口企业、水运工程项目建设单位:
  现将《2023年泉州港“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福建省泉州港口发展中心     
  2023年5月31日        
 
  2023年泉州港“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一、总体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持续树牢安全红线意识,推动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切实提高风险隐患排查整改质量,切实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强烈意愿和能力水平,以“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为重点策划活动内容,以线上线下活动相结合的形式开展泉州港第22个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进一步提升全社会安全意识和避险逃生能力。
  二、活动主题
  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
  三、活动时间
  泉州港“安全生产月”活动时间为6月。
  四、主要活动
  (一)开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宣贯活动。
  紧紧围绕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特别是安全红线重要论述,中心主要领导、辖区港口企业和水运工程项目建设单位(以下简称“辖区企业”)主要负责人要组织开展宣讲活动、发表评论文章或心得体会。辖区企业要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家谈”“班前会”“以案说法”等活动交流学习体会,进行警示教育。通过活动,以非常明确、非常强烈、非常坚定的态度牢固树立安全红线意识。
  (二)加强统筹谋划,广泛开展“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各单位(部门)要结合实际组织开展6月16日“安全宣传咨询日”现场活动和网络直播,重点面向社会公众和从业人员,集中宣传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泉州港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以及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安全知识和避险逃生技能等科普知识。现场播放公益宣传片,张贴公益海报,发放安全应急科普资料,回答群众关心的安全生产问题,展示应急管理前沿技术和科技装备。
  (三)强化媒体监督和社会监督,深入开展“隐患曝光”活动。各港务站、质安站、执法支队要结合本行业(领域)实际,采用专题采访、专题报道等形式对近期发生的典型案例进行曝光,形成舆论阵势。辖区企业要积极关注、推广和运用应急管理部“安全生产举报微信小程序”“安全生产曝光台”“12350举报电话”等及省、市“安全生产曝光台”“12345便民服务平台”等平台和渠道。各港务站、质安站要加大《泉州市安全生产领域举报奖励规定》的宣传力度,广泛发动群众特别是企业职工举报安全生产风险、重大事故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强化安全生产社会监督,推动企业自主履行隐患排查治理等安全管理职责,有效提高企业预防事故能力。
  (四)围绕“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主题,持续推进安全宣传“五进”工作。中心各相关单位(处室)结合精神文明创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积极参与“进门入户送安全”“安全志愿者在行动”和各类应急演练体验活动,广泛张贴或悬挂安全标语、横幅、挂图,发放安全应急科普资料等,形成强大宣传声势;共同推进安全宣传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提升公众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各单位(部门)要积极组织参与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公益短视频展播活动、“十大逃生演练科普视频”展播、“人人讲安全 个个会应急”网络知识竞赛、线上“逃生演练训练营”“自救福利大派送”等活动,扩大应急科普人群覆盖面。
  (五)聚焦专项排查整治行动,全力推动企业主要负责人“六带头”。各单位(部门)要持续宣贯安全生产法。中心各单位(处室)、执法支队要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法定职责,围绕省厅和泉州市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要求,以泉州港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为契机,全力推进安全生产月宣传,以一封信、发送短信、公益短片等形式告知企业主要负责人“六带头”(带头研究组织本企业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带头落实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发挥管理团队和专家作用、带头对动火等危险作业开展排查整治、带头对外包外租等生产经营活动开展排查整治、带头开展事故应急救援演练活动、带头落实责任人责任),并积极组织宣传报道辖区企业主要负责人“六带头”进展情况。辖区企业要开展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承诺践诺”活动;广泛开展“动火作业风险我知道”宣传活动,落实从业人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对电焊工等危险作业人员开展安全培训,向从业人员发放岗位风险告知卡、安全操作卡和应急明白卡;开展“外包外租大排查”活动,在宣传栏张贴安全法律法规制度和安全知识,开展外包外租典型违法案例专题警示教育,对外包外租项目开展一次大排查,坚决纠正或取缔违法违规外包外租项目。
  (六)广泛宣传发动,组织开展常态化应急演练活动。根据重点行业领域和潜在的各类风险隐患,中心各相关单位(处室)要督促指导辖区企业广泛开展应急演练。辖区企业要根据本行业领域事故特点,组织一次事故应急演练,开展一次从业人员自救互救技能培训,让全体从业人员时刻牢记安全生产岗位责任,熟知安全逃生出口(或避灾路线),突出现场处置方案和重点岗位应急处置演练活动,特别是一线员工操作式、实战化的初期应急处置演练,强化标准规范意识,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五、活动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安全生产月”活动作为一项重要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各单位(部门)要根据实际形势变化及时科学调整工作安排,精心组织实施,扎实有序推进“安全生产月”活动各项工作。
  (二)强化氛围营造。各单位(部门)要注重总结提炼,组织协调各主流媒体、行业媒体及其新媒体加大宣传力度,紧紧围绕活动主题和关键时间节点,策划推出形式新颖、内容鲜活的重点报道和新媒体产品。中心官网要开设“安全生产月”活动专栏和专题,增加活动宣传版面、时段和频次,特别是要在“安全生产月”启动、“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主题宣传活动,各单位(部门)要积极投稿,形成宣传热潮,不断增强活动影响力、感染力。
  (三)强化活动实效。中心各单位(处室)、执法支队要把活动与解决当前安全发展中的热点难点问题相结合,与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等重点工作相结合,与推动落实各方面安全生产责任相结合;各单位(部门)要创新工作举措,因地制宜开展好宣传活动,推动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促进安全生产水平提升,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附件:“安全生产月”活动进展情况统计表 

[附件下载]
  • 附件.“安全生产月”活动进展情况统计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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