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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泉州港口发展中心关于印发《2021年泉州港春运工作方案》的通知
时间:2021-02-24

中心直属各单位、机关各处室,各港口企业、水运在建工程项目: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各级部门和厅党组有关春运工作要求,现将《2021年泉州港春运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部门主动担当,积极作为,抓好各项工作的贯彻落实,统筹做好2021年泉州港春运和疫情防控工作,着力打造平安、健康、便捷、温馨、诚信、绿色春运。

  福建省泉州港口发展中心

  2021年1月27日

  2021年泉州港春运工作方案

  2021年春运从1月28日开始至3月8日结束,共计40天。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省交通厅有关工作要求,认真做好2021年泉州港春运和疫情防控工作,根据《2021年全省交通运输系统春运工作方案》(闽交春运〔2021〕4号)《福建省2021年春运期间交通运输疫情防控实施方案》(闽交运〔2021〕1号)等文件,制定本方案。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面落实春运和疫情防控责任

  (一)成立工作机构,细化责任措施。中心成立泉州港春运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疫情防控专班,负责春运日常工作和春运疫情防控工作。直属各单位、各港口企业、水运在建工程项目要相应成立组织机构,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春运工作方案,细化实化春运和常态化疫情防控各项措施,落实保防控、保安全、保畅通、保疏运各项工作,分解任务到岗到人,推行清单化管理,确保责任措施落地见效。

  (二)严格值班值守,及时报送春运信息。春运期间,中心机关、直属各单位以及各港口企业、水运在建工程项目要实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安排信息技术保障人员一并参与值班。要认真做好值班记录,保障信息联络渠道畅通,掌握春运期间港口生产和稳定运行情况,及时处置港口突发事件和问题。按照规定,及时报告聚集性疫情、春运突发或重大事件等相关信息。

  二、坚持底线思维,科学精准做好春运疫情防控

  各单位要进一步强化政治意识和底线思维,把疫情防控放在春运工作首位,坚持常态化精准防控和局部应急处置有机结合,充分预估风险挑战,重点落实好五方面工作:

  (一)制定防控方案。根据省厅已印发《福建省2021年春运期间交通运输疫情防控实施方案》,中心出台疫情防控监督检查要点,并制定了中心疫情防控应急处置预案。

  (二)强化人员防护管理。一是落实人员安全保障。各港口企业、水运在建工程项目要对进出港口人员和车辆进行登记,加强测温、查验健康码、戴口罩、发热人员移交以及从业人员健康监测、个人防护等工作。中心各单位、各港口企业要按照当地党委政府统一部署,在卫生健康部门的指导下,加快推进重点人群新冠病毒疫苗紧急接种,所有参加春运的人员必须做到“应检尽检”“应接尽接”,在春运开始前要确保完成接种,未开展核酸检测或接种疫苗的一律不上岗。客运一线服务人员春运期间不参加非必要聚集性活动。二是减少人员聚集。泉金客运站要提前发布客流高峰预警,做好旅客集疏运组织和应急调度,提高疏运能力,防止人员聚集带来的疫情防控风险。视客流情况加派码头服务人员、加开检查通道,提高旅客检查和检票效率。加强客运联网售票服务,积极引导乘客通过“i海台”网络平台、“i海台”公众号等渠道购票;推进票务“无纸化”服务,扩大“刷脸进站”“刷证乘车”“手机支付”等应用范围,适时加开售票窗口,减少旅客聚集。

  (三)加强内部防控。一是抓好内部管控。中心各单位、各港口企业严格落实请假出差管理制度,对旅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人员跟踪排查;要求干部职工配合做好体温检测,定时定次做好办公场所、车船的消杀和通风工作。二是落实物资保障。中心各单位、各港口企业根据实际情况,配齐配足消毒液、酒精、洗手液、口罩、手套、防护服、测温仪器等防疫物资,确保防疫物资处于有效期或正常运转。三是做好疫情防控服务提示。统一张贴海报、标语,加强春运疫情防控服务提示。四是严格管控集体聚餐活动。中心各单位、各港口企业不举办50人以上的聚集性活动。五是积极倡导在泉过年。中心各单位、国有企业要带头,非必要不出泉,非必要不出境,尽量留在泉州过年。各港口企业、水运在建工程项目要倡导返乡人员,特别是国内中、高风险地区人员在泉过年。

  (四)强化入泉管控。一是严格管控冷链物流,中心各单位要根据中心《关于加强冷链食品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抓好落实;辖区企业要全面落实消杀工作,加强从业人员管控和防疫物资管理,坚持重点岗位的作业人员相对固定,切实做好冷链物流信息相关记录,实现来源可查、去向可追。二是严格管控来自高风险地区的集装箱,各港口企业对于来自高风险国家和地区的集装箱要做好进口集装箱的门把手及高频接触部位等相关外表面消毒工作。三是严格管控引航作业,根据疫情防控有关要求,

  严格落实引航员、接送车辆、引航船相对固定,并实施闭环管理。引航过程中按规定做好防护措施,引航结束后要留置待海关检疫部门通知检疫合格后方可离开。引领中高风险国家或地区船舶、引航船舶上有核酸检测阳性船员的,要按规定进行核酸检测并实行封闭管理。四是强化海上入境防控措施,各港口企业要加大码头巡查和管控力度,对通过水路进出码头的内贸船员做好登记及测体温工作,发现“四类”人员要立即报告协调小组,将相关人员移交卫健部门。

  (五)加强船岸管控。一是规范码头作业程序。在船舶进港作业前,各港口企业要组织召开船前会,研判船舶疫情防控风险,明确相关作业人员具体防护措施及注意事项,落实责任人。督促船舶做好消毒、通风等相关工作,在港期间安排人员值守。作业场所、工作区域入口处配备体温检测设备,无特殊情况,码头作业人员不登船、不与船员直接接触。因工作需要必须与船员近距离接触的,尽量选择在室外空间,做好个人防护,保持1米以上安全距离。二是严格船岸界面管控。各港口企业要严格按照“外防输入、内防扩散”的总体要求,对内、外贸船舶采取严格落实船舶靠港、离港所有必须程序,要求到港船舶签订船舶疫情防控责任告知书,做好靠港船舶上下船人员的身份识别和登记,符合要求的才能予以下船。

  三、提早部署落实,防范化解各类安全风险

  (一)强化落实安全责任。中心各单位、各港口企业、水运在建工程项目要对所有准备参加春运的从业人员,结合疫情防控要求,进行一次集中安全生产教育,进一步增强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时刻绷紧商情防控和安全生产这根弦。要深刻汲取事故教训,把安全生产摆在春运工作的突出位置,坚决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严格落实行业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各企业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强化安全意识,保障隐患治理投入。各有关单位的重点岗位人员要牢守安全底线,依法行政,将安全监管要求落实到日常工作的各个环节。

  (二)强化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中心各单位、各港口企业、水运在建工程项目要持续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针对春运特点,深入分析研判研判疫情防控、安全生产面临的严峻形势和潜在的风险隐患,通过企业自查、港务站全覆盖检查的方法,切实加强隐患排查,形成隐患排查治理清单,对于重大隐患要建立台账,实行挂牌督办。中心各单位要深入分析春运期间疫情防控面临的重点难点,将安全生产集中整治专项行动与疫情防控有机结合,建立齐参与、广覆盖、全过程的上下联动防疫情、查隐患工作机制。中心有关单位进行春运检查时,要做到“动静小、效果好”,在检查方式上多采取“四不两直”、实地暗访、应用联网联控信息技术等手段,增强实际效果;在检查对象上要突出重点领域、重点部门、重点环节,以问题为导向精准检查,指导工作推进,切实解决问题。

  (三)强化港口安全管理。中心有关单位要结合正在开展的安全生产三年行动,根据各自职责在春运前组织开展一次对所有参加春运的港口码头、航道“拉网式”安全检查,以货物吞吐量大的码头和泉金客运站为重点,督促有关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保持经营资质合法有效。在春运货运、客运高峰时段,各港口企业要增派人员加强码头现场监管,加大对辖区重点水域的巡查力度,及时发现并纠正各类安全隐患。泉金客运站要对照《客运码头安全管理指南》有关要求,针对存在不足和问题实现闭环整改,要加大对登船旅客安检查危力度,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物品、毒害品、管制刀具等登船,做到“逢液必检、逢包必查”。泉金客运站要在恶劣天气船舶停航时,提前公告,通知相关人员,并做好人员疏散应急准备。各港口危货企业要加大对作业场所、码头、罐区等重点要害部位的安全检查频次以及重大危险源的管控力度;强化动火、进入受限空间、危化品装卸等特殊作业环节安全管控,严格按照《化学品生产单位特殊作业规范》(GB30871-2014)等要求,规范特殊作业安全管理,加强特殊作业审批和现场监督,特殊时段要对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等特殊作业实行升级管理。

  (四)强化交通综合执法监管。各港务站要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执法监管,从企业源头、重点场站、重要区域等环节入手,强化与公安、市场监管、海事等部门协同配合,严查沿海港口企业违反经营管理规定等违法违规行为。

  四、围绕便捷高效,全力优化港口营商环境

  (一)优化港口畅通。各港口企业要制定港口作业计划,优化工艺流程,加强组织调度,保持港口畅通,加速车、船、货物的周转。航道站要加强航道巡查,重点对小坠航道、锦尚航道、石井航道的巡查力度,确保春运期间辖区航道安全畅通。

  (二)优化港口生产组织。各港口企业要根据今年春运货流、客流特点,深入细致地做好货源、客源调查和统计等工作,准确掌握货源、客源的流量、流向、流时情况,制定周密的工作方案。要统筹做好煤、电、油、气等重点物资,以及粮食、肉禽、蔬菜等生活物资运输保障。要采取有效措施,保障应急物资船舶优先靠离泊和装卸作业、优先保证液化天然气(LNG)和电煤运输船舶进出港和作业,全力配合做好供煤供气工作,确保经济运行需求和居民生活需要。特别是要做好疫情重点地区疫情防控、市场保供和生产生活物资运输保障工作,按照“非必要不阻断”原则,保障船舶快速进出港和作业,确保应急运输畅通高效。同时,在做好疫情防控前提下,确保口岸防控物资、重要生产生活物资出入港口顺畅。

  (三)优化重点人员出行保障。各港口企业、水运在建工程项目要借鉴去年复工复产组织务工人员返程的经验,结合企业实际,与务工人员沟通对接息工返岗时间,并为返乡务工人员提供出行咨询、点对点包车等服务,确保输出有组织、健康有检测、承运有防护、到达有交接、全程可追溯。同时,要配合有关部门组织做好入境人员“点对点、一站式”接运工作。

  (四)优化运输服务衔接。泉金客运站要主动加强与道路客运、公交客运的对接,统筹客流、时刻、班次上的衔接,让旅客换乘更方便,提高“最后一公里”出行效率。

  (五)优化候乘环境体验。泉金客运站要进一步改善旅客候乘环境,着力提高环境卫生水平,做好餐饮、姜汤、热水供应、急救药物、手机充电等服务。开设无健康码通道,解决老年人在出行中运用智能技术困难问题。及时增设服务台和流动岗,方便旅客咨询,落实《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等规定。

  (六)优化春运活动组织。中心政治(人事)处要按照倡导发动、安全第一,因地制宜、大站为主、精简岗位、优化服务的原则,稳妥开展春运志愿服务“暖冬行动”。重点围绕疫情防控宣传提醒、咨询指引、票务协助等实际需求,精准确定岗位,加强规范管理。按照“非必要、不上岗”和“谁使用、谁管理、谁保障”的原则,切实加强志愿者防疫及服务保障。中心工、青、妇组织要加大对坚守春运工作一线干部职工的关心关爱,结合“两节”送温暖等活动,组织开展走访慰问,推动改善一线生产生活条件。中心办公室要加强对春运干部职工疫情防控物资的保障,提前备足必要的防疫物资。

  (七)优化服务旅客诉求渠道。中心各单位充分利用12328交通运输服务监督电话等行业服务诉求渠道,及时受理人民群众的投诉举报、信息咨询和意见建议,重点加大投诉举报电话的跟踪督办力度。

  五、坚持防范未然,提升应急保障能力

  (一)强化应急力量储备。各港口企业要加强应急物资、设备、人员等应急力量准备,补齐应急物资,确保突发事件发生时第一时间及时处置。要立足超前防范,高度关注大风、雷暴等恶劣天气对港口生产和建设的影响,不折不扣抓好各项防范措施落实。

  (二)全力做好疫情应急处置。中心各单位要制定出台疫情防控应急处置预案,提前做好本地出现集中爆发疫情、本地出现散发病例、其他地区出现集中爆发疫情等不同疫情形势下的应对准备。本地出现确诊病例等突发疫情后,要在当地疫情防控领导机构统一领导下,立即启动应急响应,按照职责协同开展好相关工作。本地疫情防控等级调整为中、高风险地区的,督促泉金客运站立即执行相应等级的防疫措施。

  (三)强化部门联合协作。各单位要加强与卫健、安监、气象、海事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加强信息沟通和资源共享;针对春运期间可能出现的疫情、极端天气和旅客滞留等突发情况,制定完善各类应急预案,做好随时应对各种风险挑战的充分准备,加强部门联动,形成整体合力,确保牢牢把握春运工作的主动权。

  六、多措并举,保障春运和谐稳定

  (一)加强行业维稳工作。各单位要及时掌握本部门不稳定苗头,及时将不稳定因素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避免发生大规模群体性上访等事件。充分利用大数据技术,加强对春运舆情的监测分析,及时了解热点焦点问题,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做好沟通解释,赢得人民群众对春运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二)切实做好春运宣传工作。各单位要以疫情防控服务提示、错峰出行引导、春运服务暖心举措、行业先进典型、一线感人事迹等为重点,以服务环境布置、门户网站、新闻媒体等为宣传载体,加强策划组织,创新宣传方式,加大宣传力度,唱响主旋律,弘扬正能量,营造祥和、喜庆、奋进的春运良好氛围。

  (三)持续推进信用建设。各单位要加强交通运输领域信用管理,把信用建设作为春运的重点工作,建立失信记录,公示失信信息。被各级政府部门网站公示的违法违规企业、从业人员,要按照有关规定予以惩戒。要以码头、客运站为载体,深入开展信用宣传活动,展示交通运输信用体系建设成效,倡导诚信服务、文明出行。

  七、做好信息报送工作

  各单位要按照交通运输部、省春运办、厅春运办及上级部门的春运工作要求,及时报送相关数据信息和春运各阶段工作情况。指定专人负责春运统计和信息报送工作,确保统计数据和各类信息报送及时、准确、规范。

  (一)做好报中心春运办信息工作。一是做好每日信息报送工作。各单位每日将春运港口生产情况、疫情防控工作情况、港口集疏运保障、交通执法开展情况等,包括主要特点亮点,好的经验措施,重点工作进展情况,突发事件及处置情况,先进典型事迹,问题与措施建议等相关材料以动态信息的形式报送至中心春运办(每日至少报送1条信息),中心春运办将成立信息统计专班,负责每日与各单位对接信息工作。请各单位在1月28日15:00前,将本单位春运领导机构成立情况、春运工作方案、值班表、负责统计和信息工作的专人名单、春节期间港口企业、水运在建工程开工情况及员工留泉情况(各港务站负责汇总辖区港口企业、规建处负责汇总水运在建工程项目)报送中心春运办。二是做好阶段性总结报送工作。在2月17日(农历正月初六)9:00前,将将本单位春节假期期间春运及疫情防控工作情况报送中心春运办。在3月8日10:00前,将本单位春运及疫情防控工作总结报送中心春运办。三是做好港口春运客运量数据报送工作。请泉金客运站每日上午8:30前,将前一日对台客运情况按要求报送中心春运办。中心春运办联系人:黄燕燕,联系电话:0595-22580770、15960762075,邮箱:gzk22580770@163.com。

  (二)做好安全事故和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工作。春运期间,各港口企业、水运在建工程项目一旦发生突发事件,边处置边按按有关要求及时报送。

  附件:1.福建省交通运输厅春运办关于印发《2021年全省交通系统春运工作方案》的通知

  2.福建省交通运输厅春运办关于印发《福建省2021年春运期间交通运输疫情防控实施方案》的通知

  3.2021年泉州港春运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件下载]
  • 2021年全省交通运输系统春运工作方案.pdf
  • 2021年泉州港春运领导小组成员名单.docx
  • 福建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福建省2021年春运期间交通运输疫情防控实施方案》的通知(闽交运【2021】1号).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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