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日,《福建省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条例》(下称《条例》)由福建省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表决通过,并将于2021年1月1日起实施。泉州港质安站于12月7日组织召开《条例》宣贯会,从出台背景、条文内容、意义等方面对《条例》进行宣贯。参会人员认真学习,并结合工作实际进行了深入的研讨。
会议指出,《条例》的出台填补了我省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安全领域的立法空白,有助于进一步规范从业行为,解决我省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工作中存在的实际问题,为构建现代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体系、提升我省交通建设工程的质量安全水平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会议要求,全体人员一要提高思想认识,压实工作责任,严格执行《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文件;二要着力加强责任意识,增强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确保质监工作落实到位;三是要以《条例》、《公路水运工程淘汰危及生产安全施工工艺、设备和材料目录》一系列交通建设质量安全重要法规制度颁布实施为契机,进一步提高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管水平,推动交通建设工程高质量发展。(质安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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